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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川交警:即日起嚴查嚴處以下五類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

親愛的廣大電動車駕駛人朋友們: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是我們的職責, 也是廣大市民的迫切願望。 近幾年, 東川區電動車越來越多,

且電動車行車秩序已成為當前社會各界群眾反映最強烈、安全隱患最突出的問題之一。

部分電動車駕駛人文明意識不夠、交通安全意識、守法意識淡薄已嚴重影響道路通行秩序、交通安全及市容市貌。 為規範電動車行車秩序, 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提升市容環境。

依據《雲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昆明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 即日起, 東川警方交警部門將嚴查嚴處電動車以下交通違法行為:1、未滿十六周歲駕駛電動車;2、醉酒後駕駛電動車;3、駕駛電動車逆向行駛或違反交通信號指示;4、駕駛電動車違反載人規定;5、電動車亂停亂放。

親愛的電動車駕駛人朋友們, 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責任重大, 交通管理部門所採取處罰措施, 或許讓您感覺過於嚴厲, 但當您看到道路上安全、順暢的行車環境, 你一定會為個人的一點“小陋習”換來城市道路環境的“大和諧”感到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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