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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教育局再次通報三起違規招生現象

4月28日, 合肥市教育局印發《關於規範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情況的通報(第三期)》。 通報指出, 自4月13日發佈《關於規範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情況的通報(第二期)》以來, 絕大多數學校都能嚴格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和市教育局“六個杜絕”紀律要求, 尤其是公辦學校作出了表率, 發揮了示範作用, 但仍有個別民辦學校存在違規招生現象。 此次通報的普通中小學違規招生的典型案例共有三起。

合肥一六八陶沖湖學校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 接待家長現場報名諮詢, 雖沒有報名、考試等提前招生的違規行為,

但諮詢人數較多, 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給予通報批評。

合肥卓越中學仍頂風違紀, 在校園網上發佈招生資訊, 多次提前組織考試招生, 以高額物質獎勵招攬生源, 宣傳學校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 嚴重違反了教育部“十項嚴禁”和合肥市“六個杜絕”招生紀律。 現給予合肥卓越中學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初一招生計畫在2017年招生計畫基礎上削減10%的處理, 並列入2018年民辦學校年檢內容, 考試結果不得作為今年招生錄取依據。

另據舉報, 4月27日, 肥西實驗高中現場進行部分學生家長報名諮詢, 造成一定社會影響, 責成肥西縣教體局調查核實, 給予及時處理。

通報要求, “五一”假期即將來臨, 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要繼續加強監督檢查、明查暗訪。

合肥市教育局也將繼續加大規範招生行為整治力度, 繼續保持嚴厲懲處高壓態勢, 對再有違反招生規定的學校, 一律從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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