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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評論員:為保障審判階段律師權利建章立制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聯合印發了《關於依法保障律師訴訟權利和規範律師參與庭審活動的通知》,受到律師行業和社會各界的好評。

近年來,在一些案件的庭審過程中,律師與法官之間的各種明戰與暗戰,不時見諸媒體,引發了人們對兩者關係的各種猜測。

實現法律的公平正義,維護法律的權威尊嚴是法官與律師的共同責任,雖然兩者所承擔的職責不同,但同為法律職業共同體,大家所追求的法律價值與目標是一致的。 從媒體的相關報導看,雙方發生衝突的原因各異。 有的是由於法官不尊重律師的辯護權,隨意打斷律師發言,或者侮辱嘲笑律師,引發律師的不滿和反抗。

有的則是律師的問題,不服從法官指令,違反法庭規則、法庭紀律、隨意退庭的情況也時有發生。

毫無疑問,《關於依法保障律師訴訟權利和規範律師參與庭審活動的通知》正是針對現實中的情況,以及法官和律師雙方存在的問題作出的規範。 一方面,通知旗幟鮮明地維護了律師的合法權利,要求法官不得侮辱、嘲諷律師,法官要平等對待訴訟各方,合理分配各方發問、質證、陳述和辯論、辯護的時間,充分聽取律師意見,對於律師在法庭上就案件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的正常發問、質證和發表的辯護代理意見,法官不隨意打斷或者制止。

另一方面,也對律師參與庭審活動提出了規範,比如,不得對庭審活動進行錄音、錄影、拍照或使用移動通信工具等傳播庭審活動,不得進行其他違反法庭規則和不服從法庭指令的行為等等。

縱觀通知全文,我們可以看到,通知意在構建法官與律師之間彼此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監督的良性互動關係,重點對庭審階段的律師權利保障和執業行為規範進行了規定,使律師參與庭審活動更加有章可循。 其中保障律師的執業權利,維護律師的合法權益是通知的重要內容,因為只有律師權利得到了充分的保障,法官與律師之間才能形成真正的良性互動。

不可否認,一段時間以來,由於律師的合法權益沒能得到有效保護,給律師這個職業群體造成了一定的傷害,最終傷害的是法律公正。

為此,近年來,依法保障律師的執業權利在政法各家和社會各界已經達成了共識。

去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和全國律協聯合下發了《關於建立健全維護律師執業權利快速聯動處置機制的通知》,指導各地建立快速受理、聯動處理、結果回饋等工作機制,有效回應了律師權利受侵犯後向誰投訴、誰來受理、誰來調查等問題。 目前,各地政法機關和律協都建立起了有效的機制,及時迅速地幫助律師維權。 今年3月底,全國律協發佈了2017年度十大律師維權典型案例,涉及到維護律師人身權、調查取證權等各個方面。

同時,近年來,政法各部門也把聽取律師意見、維護律師權利等情況,作為案件流程監控、品質管制、執法考評、評比考核的重點內容,引導督促辦案人員切實維護律師執業權利。

律師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保障律師的合法權益,維護律師的執業權利,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優越性。 律師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肩負著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維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權威的歷史使命。 律師維權不僅要維護自身的合法權利,更要站在法治中國建設的高度上,為中國的法治建設鼓與呼。

轉自 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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