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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鴻茅藥酒”的一些看法

本文轉發自貓眼看人原創作者秦全耀

看到一篇談鴻茅藥酒的文章《企業和商家都應該嚴守規矩》。 也對也不對?病從口入, 禍從口出,

咋就不問問誰發佈的廣告?

如果沒有媒體的“禍從口出”, 企業和商家再不守規矩又能如何。 媒體姓什麼?都知道, 反正媒體不姓鴻茅藥酒?為什就沒人去指責媒體退出非法收入, 罰他個底兒吊, 罷官摘了他們領導的烏沙帽。

幾十年混在行銷, 老秦明白這鴻茅的利潤怎麼掙也掙不過媒體, 說它整個就是一個媒體的打工仔, 一點也不過頭。

國家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倡振興中醫藥。 中藥這種東西你除了鴻茅這種行銷, 試問誰還能再有奇招兒?是騾子是馬拉出來溜溜。 老秦可以負責任地說鴻茅藥酒就是振興中藥產品的經典案例, 我贊成, 我投票, 要不然就別扯什麼振興中醫藥。

跨省抓人是過了頭, 本來人們就不敢說話面臨恐懼的煩惱。

但老秦一樣也擔心的是將來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宣佈xx產品是“毒藥”?固然是藥三分毒, 但你拿“毒藥”說輝瑞, 說強聲, 說同仁堂, 說這個製藥那個製藥試試, 他不跟你急我都是孫子。 此風不可漲, 都這麼幹往後企業還怎麼賣藥。 如果你堅定認為是“毒藥”, 完全可以起訴, 切不可白紙黑字就這麼告世界人民書。

對於中醫藥的態度, 老秦的立場是一貫的討人嫌, 可咱從來只是質疑不良反應12345, 借我三個膽, 也不敢妄自定性xx是“毒藥”

跨省抓人曝光後, 老秦立碼給好友發出微信:操!就是摳逼嘬手指頭惹的禍。 若是老秦處理親赴廣州遞上幾萬塊錢, 萬事皆無, 沒准他還會再寫一篇“就是好”?也許這就是“英雄人物”?

這才是問題的本質,

供參考。

十二也略感惶恐

是不是以後只要有任何人看任何企業或產品不順眼

只要說他有毒有害, 大肆宣揚就可以

反正不需要舉證, 不需要實驗, 更不需要監管

只要張口就來就可以?

凡事都有兩面性, 白蓮花和綠茶表一貫楚楚可憐

卻有無數白癡“騎士”所謂的“仗義執言”

真相到底如何?

反正是二十相信一個泱泱大國的藥品審批部門不可能草率行事的

關注健康

關注中國傳統中醫藥健康文化知識

關注素問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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