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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污染物濃度超標 澳海生物有限公司被處罰

近日, 信網(0532-80889431)從青島市環境保護局嶗山分局瞭解到, 青島澳海生物有限公司曾因排放的化學需氧量濃度以及懸浮物濃度超過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被嶗山分局處罰。 信網曾致電青島澳海生物有限公司進行瞭解, 但是對方並未回復此事。

2017年12月15日, 青島市環境保護局嶗山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青島澳海生物有限公司進行採樣監測。 12月25日執法人員收到的的檢測報告顯示, 該公司排放的化學需氧量濃度為3520mg/L, 懸浮物濃度為435 mg/L, 超過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針對上述情況, 2018年4月9日, 青島市環境保護局嶗山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條中的相關規定,

對青島澳海生物有限公司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罰款人民幣18209元整。

信網通過查詢瞭解到, 該公司於2001年10月18日在青島市嶗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註冊成立, 經營範圍有:生產、銷售:食品、食品添加劑(依據食藥監部門核發許可證開展經營活動)、化妝品(依據衛生部門核發許可證開展經營活動)、飼料添加劑(依據農業部門核發許可證開展經營活動)等。 (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 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4月25日下午, 信網根據青島澳海生物有限公司在網上預留的辦公電話, 聯繫到了其銷售部門, 對方工作人員表示, 不是很清楚此事, 會反映給相關領導,

由其回電解釋情況, 但是截至發稿, 信網未收到任何回復。

信網全媒體記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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