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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3000元飯費失聯 老賴被拘仍叫囂:有錢也不還

平度法院執行人員入村拘傳被執行人。

原標題:平度法院淩晨執行拘傳12名老賴 執結百萬元案款

近日,平度法院執行局的幹警們經過一系列的執行行動打擊老賴,據瞭解,此次行動共拘傳被執行人12名,拘留6人,執結案件4件,和解5件,執結標的106.9萬餘元。

在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這一關鍵時期,平度法院執行局再次打出組合重拳,以雷霆之勢震懾了老賴。

欠了飯費3000元躲著不還

2017年5月,陳某拖欠某飯店餐飲費3000元遲遲不還,被起訴後,平度法院判決她在法定期限內償還餐飲費。 沒成想她分文未付,為了規避這3000元的執行款,一直在外“失聯”。 執行幹警多方調查,發現陳某現在青島某工地打工,而且她完全有能力償還欠款。 近日,當陳某被執行幹警拘回平度法院執行局時,她沒有絲毫悔意,叫囂著:“我就是不還錢!有錢我也不還!我就是故意要氣死他!”執行法官待其冷靜後,對其教育釋法,並將陳某丈夫臥病在床的情況告知申請執行人。

陳某見執行法官設身處地為自己著想,非常感動,申請執行人也同意與其和解,陳某當日便將所欠餐款清償完畢。

據平度法院法官介紹,以上這個案例雙方和解,不僅使申請執行人的權益得到保障,實際上被執行人也是懸崖勒馬、及時止損。 如果被執行人再繼續胡攪蠻纏、無正當理由繼續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等待她的將是被追究刑事責任。

寶馬車被扣無奈答應還款

被執行人王某鵬,在兩起民間借貸案件中為他人80余萬元的借款擔保。 身為擔保人,借錢的又不是自己,被判履行還款義務的他一直覺得十分冤枉。 2016年執行立案以來,他為規避執行四處躲藏。

清明前後,申請執行人王某青看到王某鵬駕駛一輛寶馬車出現在其老家附近,偷偷跟隨並記下了停放車輛的地點,馬上將這一情況告知執行法官,法官當即組織幹警來到了存放車輛的地下車庫。 執行法官撥通了車窗上留下的聯繫電話,稱與其車輛發生擦碰,王某鵬著急地來到地下車庫時,立即被執行法官拘傳至法院,寶馬車也被扣押。 見寶馬車被扣押,王某鵬在到達法院後態度大變,表示將在8月15日之前將80萬元案款支付給申請人,願以寶馬車作為擔保,申請執行人心裡也有了譜,本案順利和解。

據平度法院法官介紹,很多民間借貸案件都是借款人“跑路”,留下擔保人履行還款義務。 很多擔保人在開庭時叫苦不迭“求你擔保時稱兄道弟,借到錢後人間蒸發”。

雖然法律規定擔保人在履行義務後有向借款人追償的權利,但大多都是在浪費大量時間精力後一無所獲。 法官提醒,市民在幫“好朋友”做擔保時要理智對待、慎之又慎。

文/圖 半島全媒體記者 潘立超 通訊員 尚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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