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法院執行人員入村拘傳被執行人。
原標題:平度法院淩晨執行拘傳12名老賴 執結百萬元案款
近日,平度法院執行局的幹警們經過一系列的執行行動打擊老賴,據瞭解,此次行動共拘傳被執行人12名,拘留6人,執結案件4件,和解5件,執結標的106.9萬餘元。
欠了飯費3000元躲著不還
2017年5月,陳某拖欠某飯店餐飲費3000元遲遲不還,被起訴後,平度法院判決她在法定期限內償還餐飲費。 沒成想她分文未付,為了規避這3000元的執行款,一直在外“失聯”。 執行幹警多方調查,發現陳某現在青島某工地打工,而且她完全有能力償還欠款。 近日,當陳某被執行幹警拘回平度法院執行局時,她沒有絲毫悔意,叫囂著:“我就是不還錢!有錢我也不還!我就是故意要氣死他!”執行法官待其冷靜後,對其教育釋法,並將陳某丈夫臥病在床的情況告知申請執行人。
據平度法院法官介紹,以上這個案例雙方和解,不僅使申請執行人的權益得到保障,實際上被執行人也是懸崖勒馬、及時止損。 如果被執行人再繼續胡攪蠻纏、無正當理由繼續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等待她的將是被追究刑事責任。
寶馬車被扣無奈答應還款
被執行人王某鵬,在兩起民間借貸案件中為他人80余萬元的借款擔保。 身為擔保人,借錢的又不是自己,被判履行還款義務的他一直覺得十分冤枉。 2016年執行立案以來,他為規避執行四處躲藏。
據平度法院法官介紹,很多民間借貸案件都是借款人“跑路”,留下擔保人履行還款義務。 很多擔保人在開庭時叫苦不迭“求你擔保時稱兄道弟,借到錢後人間蒸發”。
文/圖 半島全媒體記者 潘立超 通訊員 尚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