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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肚存“隔夜酒”上路 超員駕駛跑得快

4月26日早6時許, 青島交警膠州大隊執勤民警在S397巡邏時, 發現一輛麵包車有超員的嫌疑, 通過麵包車車窗可以清晰的看見面包車裡的乘客擠在一起, 於是執勤民警讓其停車接受檢查。

但是麵包車駕駛人李某不但不減速停車, 反而加速行駛了一段路後才停下車來, 執勤民警上前對車輛及駕駛人的證件進行檢查, 打開車門一看實載7人的麵包車核載8人。

執勤民警與駕駛人對話的時候聞到駕駛人身上有酒味, 於是對駕駛人李某進行詢問李某一張口說話酒味更加明顯, 執勤民警對李某進行酒精呼氣檢測酒精含量為24.2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

這讓駕駛人李某感到十分驚訝, 說“自己這早上連飯都沒吃怎麼可能喝酒啊, 況且自己還拉了一車人上路自己更不敢喝酒了, 我承認我是超員了但是這酒我是一滴都沒喝啊。 “

經執勤民警詢問得知, 原來昨晚李某與朋友喝酒喝到很晚,

喝了有一斤白酒, 第二天醒來也沒覺得自己有頭暈等不適現象, 就覺得自己醒酒了, 於是就出來送附近上班的工人。

執勤民警根據交通法律法規對李某進行講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駕駛人李某因酒後駕駛機動車、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 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下, 處以罰款1100元, 記15分, 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交警提示:對於是否屬於酒後駕駛並不是看駕駛員何時飲酒, 而是根據酒精呼氣測試的結果作為處罰依據。 “隔夜酒駕”多數屬於酒後駕駛, 醉酒駕駛的情況極少, 但“隔夜酒駕”的危害不容忽視, 多起清晨發生的交通事故都與前晚或淩晨駕駛員飲酒有關,

所以晚上大量飲酒, 第二天儘量不要駕駛機動車。 信網全媒體記者 岳祥 通訊員 姜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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