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以來,潛逃美國的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報在逃人員郭文貴和美國媒體“華盛頓自由燈塔”頻頻通過網路曝光所謂中國政府的多份“絕密檔”,以此誤導公眾,抹黑中國政府。
雖然當時就有人指出這些檔的真實性存疑,並列舉出多處錯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也回應“稍有常識的人都能看出來檔是偽造的”。 而隨著重慶公安機關偵破的一起偽造國家機關公文案,這些檔的炮製始末最終得以完全浮出水面。
23日下午,重慶市公安局舉辦案件通報會,通報破獲一起偽造國家機關公文案,揭開了郭文貴授意和指使犯罪嫌疑人陳志煜、陳志恒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的真相。
案件通報會現場
偽造案件告破:“絕密檔”來源水落石出
2017年10月5日,郭文貴在華盛頓公佈了一份聲稱得到了美國政府機構驗證的“中國政府秘密檔”,標題為《國務院辦公廳、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2017年度秘密增派何建峰等27名國安部人民警察赴美值勤工作方案的批復》。
2018年1月2日,美國媒體“華盛頓自由燈塔”也公佈了一份聲稱是“中國政府的內部文件”,標題為《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我國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就進一步深化解決該國核問題開展溝通協調工作的決定》。 以上情況引起媒體高度關注,美國國務院也表示深切關注。
2017年以來,郭文貴在海外連續進行所謂“爆料”。 境內外媒體通過採訪相關人員,先後多次闢謠,證實其一系列所謂的“爆料”均為捏造。 這一次也並不例外,相關部門認定上述檔均屬於偽造。 公安部指定重慶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重慶公安機關通過偵查發現,上述檔為郭文貴授意並指使犯罪嫌疑人陳志煜、陳志恒二人偽造。
2018年2月18日,重慶市公安局分別在廣東、湖南將陳志煜、陳志恒抓獲歸案,依法扣押了相關涉案物品。 二人到案後,對受郭文貴指使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警方查明,2017年8月以來,郭文貴夥同指使陳志煜、陳志恒二人,偽造了30餘份以中共中央、國務院以及國務院有關部委名義印發的國家機關公文,在境外公開散佈傳播。 郭文貴及“華盛頓自由燈塔”對外公佈的所謂中國政府“秘密文件”,均系郭文貴與陳志煜、陳志恒所偽造。
到案後,公安機關在其電腦、移動硬碟裡查獲了大量偽造的國家機關公文,發文單位包括中共中央、國務院以及國安委、中宣部、中央編辦、人社部、教育部、財政部等,涉及中國軍事、國防、外交、統戰、金融政策、經費預算等多個方面,甚至還有偽造的中紀委的辦案案卷。
為牟取經濟利益:炮製公文供郭文貴“爆料”
“因為我的小孩患有自閉症,我的收入也不高,難以維持小孩治療費用的正常開支,生活比較拮据。 為了獲取郭文貴資金、人脈方面的資助,我就為郭文貴編造這些檔。 ”在談到偽造文件動機時,陳志煜說。
犯罪嫌疑人陳志煜、陳志恒是雙胞胎兄弟,陳志恒2008年加入加拿大國籍,陳志煜2012年辭職前往加拿大生活。
2017年5月,陳志煜、陳志恒二人在境外網站上看到郭文貴懸賞徵集中國政府“秘密文件”,覺得有利可圖,便由陳志煜以“周國明”的名義與郭文貴聯繫。
為了獲取郭文貴的信任,他們商議偽造了名為《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調整針對特大犯罪嫌疑人郭文貴宣傳策略的批復》的紅頭文件發給郭文貴。 郭文貴看到這份“見面禮”後,認為“周國明”有很強的偽造文件能力,立即主動聯繫了陳志煜,要求提供更多檔給他。
偽造公文
於是雙方正式建立合作關係,郭文貴以每月4000美元的工資雇傭陳志煜,讓陳志煜專職為其提供“爆料”所需材料。應郭文貴的要求,陳志煜還四次到美國與郭文貴和其助手見面。
在公安機關依法扣押的陳志煜的電腦、手機中勘驗提取的語音聊天記錄中,郭文貴對陳志煜說: “你不應該再上班了,應該每分每秒都要投入到咱們這個‘偉大事業’當中去。這個資金百分百沒問題,這個錢是4000美金一個月,我給你,沒問題。”
“你們把這幾個資料準備完以後,我準備捐獻給你們5000萬美元現金。我用正式的我的家族的基金,捐給你們5000萬美元,支配權完全歸你們。”為了讓陳志煜死心踏地為其效力,郭文貴還許諾出資5000萬美元建立基金供陳志煜、陳志恒二人支配,不過這一承諾並沒有兌現。
陳志煜、陳志恒坦言,偽造公文的內情,郭文貴不但心知肚明,還親自點撥他們進行修改。
“郭文貴每次都會提出明確的要求,他需要哪方面檔,我們就按照他的意思偽造檔提供給他。比如郭文貴要求我們提供涉朝鮮的檔,我們就編造涉朝鮮的檔給郭文貴;郭文貴要求我們提供涉美國的檔,我們就提供涉美國的檔給郭文貴。”陳志煜說。
就這樣,陳志煜、陳志恒走上了按郭文貴需求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的造假之路。
2017年8月,陳志煜和弟弟將之前偽造的《國務院辦公廳、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2014年度秘密增派範海濤等33名國安部人民警察赴台值勤工作方案的批復》的檔根據時政變化略加修改,製作了《國務院辦公廳、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2017年度秘密增派何建峰等27名國安部人民警察赴美值勤工作方案的批復》的偽造文件,發給了郭文貴。
“我修改的內容,就是把涉及臺灣的內容變成涉及美國的內容,比如‘赴台’就改成‘赴美’,裡面針對臺灣的內容就改成針對美國的內容。”陳志煜說。
陳志恒告訴記者:“文號27是因為我們的生日是11月27日,所以我們覺得27是個比較幸運的數字。‘何建峰’這個名字其實在草稿中是‘何海峰’,臨列印前,我覺得‘何海峰’這個名字過於普通,就給改成了‘何建峰’。我覺得人民警察的名字應該陽剛一些。”
雖然陳志煜、陳志恒二人已是絞盡腦汁、頗費苦工,但偽造的檔還是漏洞百出,甚至犯了不少低級錯誤。在其偽造的一份《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我國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就進一步深化解決該國核問題開展溝通協調工作的決定》文件中,把“軍事對峙”寫成“軍事對持”。
檔公佈後,網上有人指出檔的錯誤。面對質疑,郭文貴主動表示真假並不重要:“你想想那個字上,仔細研究研究有什麼問題,你想想。”
陳志煜回復:“我把這個檔圖片好好看了一下,的確有錯別字,‘對峙’的‘峙’字,至於抄送外交部、商務部,我個人理解抄送國務院辦公廳再轉抄的話也是可以的,因為國務院辦公廳知道應該轉抄哪個部門。”
“好好好,沒問題,不管真假,我知道什麼情況就行了。實際上結果並不重要,他們可以什麼都假,咱就不能假嗎?為啥不能假!”郭文貴語音回復說。
按需偽造:訂單化生產、流水化作業
“我們和郭文貴實際是訂單化生產,我們兄弟二人是流水化作業。”陳志恒告訴記者。
經過公安機關調查,陳志煜、陳志恒有偽造上述國家機關公文的文字功底和技術能力,且分工明確、手法專業。陳志煜負責偽造檔的擬稿、編輯、對外發送,陳志恒負責偽造檔的紅頭、公章、密傳路徑。
陳志煜曾在國家機關工作過、熟悉檔起草和製作規範:“首先要根據郭文貴的需求確定檔的主要內容,這是最難的,也是耗時最多的。我在網上大量搜索行政用語、法律用語、專業術語以及相關知識,把從網上收集的大量碎片資訊根據製作檔的要求統合起來。然後在初稿內容上‘添肉’,對內容進行公文修飾、語言文字邏輯方面的處理。”
陳志煜說,在炮製檔內容的過程中,有時要製作三稿、四稿才能完成,很多時候要花費一周左右的時間。
公文內容形成後,如何偽造公章也是關鍵一步,陳志煜向記者舉了一個例子:“在偽造《國務院辦公廳、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2017年度秘密增派何建峰等27名國安部人民警察赴美值勤工作方案的批復》這份文件的時候,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公章是在網上搜的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的公章,再由陳志恒通過後期製作將‘機構編制’改為‘國家安全’。”
對於文件的文號、密級、抄送機關等內容,陳志煜在偽造時也都有所考慮。
“我查了各種密級文件的保密期限,然後根據自己對偽造檔的判斷,編造出一個密級。而檔份數是按照所編造的檔密級來確定,一般不會超過10份。”陳志煜說。
收到陳志煜製作的公文內容後,陳志恒利用其掌握的電腦專業技術,將網上下載的文頭、公章圖譜用後期製作軟體加工,分別套印紅頭、機關印章成文。公文成型後,由陳志恒列印出來拍成照片,轉換成圖片格式用加密方式回傳給陳志煜,再密傳給郭文貴。
為了規避相關部門的監管,陳志恒還開發了一個加密軟體,把要傳送的東西加密成圖片格式,如轉換成一朵花、一種動物等圖案進行傳送,陳志煜收到後通過解密程式直接獲取裡面的內容。
目前,公安機關已以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對陳志煜、陳志恒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重慶公安機關表示,對郭文貴謊稱假檔是經美國FBI等政府機構認證,以及發現的大量郭文貴向個別美國議員和前政府官員提供政治獻金等情況,公安機關將通過執法合作管道,與美方執法部門合作進行核查,相信美方執法部門也不會容忍這種犯罪行為的存在。
郭文貴、陳志煜、陳志恒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的行為,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公安機關將堅決捍衛國家政治安全,堅決捍衛國家利益,堅決依法嚴厲打擊偽造國家機關公文這種嚴重犯罪活動。
偵查發現,郭文貴還夥同陳志煜、陳志恒等人編造了包括多位中央領導和省部級領導在境外有私生子、房產、情婦、巨額存款等虛假資訊,以及涉及其他單位、企業和公民個人的虛假資訊,情節嚴重、影響惡劣,已經涉嫌嚴重犯罪,公安機關還在進一步偵辦中,並將繼續公佈相關案情。
偽造公文
於是雙方正式建立合作關係,郭文貴以每月4000美元的工資雇傭陳志煜,讓陳志煜專職為其提供“爆料”所需材料。應郭文貴的要求,陳志煜還四次到美國與郭文貴和其助手見面。
在公安機關依法扣押的陳志煜的電腦、手機中勘驗提取的語音聊天記錄中,郭文貴對陳志煜說: “你不應該再上班了,應該每分每秒都要投入到咱們這個‘偉大事業’當中去。這個資金百分百沒問題,這個錢是4000美金一個月,我給你,沒問題。”
“你們把這幾個資料準備完以後,我準備捐獻給你們5000萬美元現金。我用正式的我的家族的基金,捐給你們5000萬美元,支配權完全歸你們。”為了讓陳志煜死心踏地為其效力,郭文貴還許諾出資5000萬美元建立基金供陳志煜、陳志恒二人支配,不過這一承諾並沒有兌現。
陳志煜、陳志恒坦言,偽造公文的內情,郭文貴不但心知肚明,還親自點撥他們進行修改。
“郭文貴每次都會提出明確的要求,他需要哪方面檔,我們就按照他的意思偽造檔提供給他。比如郭文貴要求我們提供涉朝鮮的檔,我們就編造涉朝鮮的檔給郭文貴;郭文貴要求我們提供涉美國的檔,我們就提供涉美國的檔給郭文貴。”陳志煜說。
就這樣,陳志煜、陳志恒走上了按郭文貴需求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的造假之路。
2017年8月,陳志煜和弟弟將之前偽造的《國務院辦公廳、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2014年度秘密增派範海濤等33名國安部人民警察赴台值勤工作方案的批復》的檔根據時政變化略加修改,製作了《國務院辦公廳、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2017年度秘密增派何建峰等27名國安部人民警察赴美值勤工作方案的批復》的偽造文件,發給了郭文貴。
“我修改的內容,就是把涉及臺灣的內容變成涉及美國的內容,比如‘赴台’就改成‘赴美’,裡面針對臺灣的內容就改成針對美國的內容。”陳志煜說。
陳志恒告訴記者:“文號27是因為我們的生日是11月27日,所以我們覺得27是個比較幸運的數字。‘何建峰’這個名字其實在草稿中是‘何海峰’,臨列印前,我覺得‘何海峰’這個名字過於普通,就給改成了‘何建峰’。我覺得人民警察的名字應該陽剛一些。”
雖然陳志煜、陳志恒二人已是絞盡腦汁、頗費苦工,但偽造的檔還是漏洞百出,甚至犯了不少低級錯誤。在其偽造的一份《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我國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就進一步深化解決該國核問題開展溝通協調工作的決定》文件中,把“軍事對峙”寫成“軍事對持”。
檔公佈後,網上有人指出檔的錯誤。面對質疑,郭文貴主動表示真假並不重要:“你想想那個字上,仔細研究研究有什麼問題,你想想。”
陳志煜回復:“我把這個檔圖片好好看了一下,的確有錯別字,‘對峙’的‘峙’字,至於抄送外交部、商務部,我個人理解抄送國務院辦公廳再轉抄的話也是可以的,因為國務院辦公廳知道應該轉抄哪個部門。”
“好好好,沒問題,不管真假,我知道什麼情況就行了。實際上結果並不重要,他們可以什麼都假,咱就不能假嗎?為啥不能假!”郭文貴語音回復說。
按需偽造:訂單化生產、流水化作業
“我們和郭文貴實際是訂單化生產,我們兄弟二人是流水化作業。”陳志恒告訴記者。
經過公安機關調查,陳志煜、陳志恒有偽造上述國家機關公文的文字功底和技術能力,且分工明確、手法專業。陳志煜負責偽造檔的擬稿、編輯、對外發送,陳志恒負責偽造檔的紅頭、公章、密傳路徑。
陳志煜曾在國家機關工作過、熟悉檔起草和製作規範:“首先要根據郭文貴的需求確定檔的主要內容,這是最難的,也是耗時最多的。我在網上大量搜索行政用語、法律用語、專業術語以及相關知識,把從網上收集的大量碎片資訊根據製作檔的要求統合起來。然後在初稿內容上‘添肉’,對內容進行公文修飾、語言文字邏輯方面的處理。”
陳志煜說,在炮製檔內容的過程中,有時要製作三稿、四稿才能完成,很多時候要花費一周左右的時間。
公文內容形成後,如何偽造公章也是關鍵一步,陳志煜向記者舉了一個例子:“在偽造《國務院辦公廳、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2017年度秘密增派何建峰等27名國安部人民警察赴美值勤工作方案的批復》這份文件的時候,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公章是在網上搜的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的公章,再由陳志恒通過後期製作將‘機構編制’改為‘國家安全’。”
對於文件的文號、密級、抄送機關等內容,陳志煜在偽造時也都有所考慮。
“我查了各種密級文件的保密期限,然後根據自己對偽造檔的判斷,編造出一個密級。而檔份數是按照所編造的檔密級來確定,一般不會超過10份。”陳志煜說。
收到陳志煜製作的公文內容後,陳志恒利用其掌握的電腦專業技術,將網上下載的文頭、公章圖譜用後期製作軟體加工,分別套印紅頭、機關印章成文。公文成型後,由陳志恒列印出來拍成照片,轉換成圖片格式用加密方式回傳給陳志煜,再密傳給郭文貴。
為了規避相關部門的監管,陳志恒還開發了一個加密軟體,把要傳送的東西加密成圖片格式,如轉換成一朵花、一種動物等圖案進行傳送,陳志煜收到後通過解密程式直接獲取裡面的內容。
目前,公安機關已以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對陳志煜、陳志恒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重慶公安機關表示,對郭文貴謊稱假檔是經美國FBI等政府機構認證,以及發現的大量郭文貴向個別美國議員和前政府官員提供政治獻金等情況,公安機關將通過執法合作管道,與美方執法部門合作進行核查,相信美方執法部門也不會容忍這種犯罪行為的存在。
郭文貴、陳志煜、陳志恒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的行為,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公安機關將堅決捍衛國家政治安全,堅決捍衛國家利益,堅決依法嚴厲打擊偽造國家機關公文這種嚴重犯罪活動。
偵查發現,郭文貴還夥同陳志煜、陳志恒等人編造了包括多位中央領導和省部級領導在境外有私生子、房產、情婦、巨額存款等虛假資訊,以及涉及其他單位、企業和公民個人的虛假資訊,情節嚴重、影響惡劣,已經涉嫌嚴重犯罪,公安機關還在進一步偵辦中,並將繼續公佈相關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