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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烏一電動車主被撞飛還要負全責!交警發話,電動車違法一律處罰

近日, 義烏髮生一起車禍

一輛電動三輪車在闖紅燈過馬路時

與右側正常行駛的轎車發生碰撞

電動三輪車瞬間被撞飛數米!

4月20日下午13時30分許, 上溪大隊接到報警稱, 四海大道與金塘路交叉口, 發生一起電動三輪車與轎車相撞的交通事故。 接警後, 民警立馬趕到現場。

在現場, 只見一輛紅色電動三輪車側翻在一旁, 白色轎車前保險杠整個脫落, 大燈受損。 兩名駕駛員均在現場, 見到民警後, 左手腕挫傷的電動三輪車駕駛員淩某表示:“我沒錯!不賠錢!”, 而轎車駕駛員似乎受到驚嚇, 一時之間也不知該怎麼辦。

隨後民警調取監控視頻發現, 事故場面令人心驚。 視頻中可以看出, 事發時, 該路口來往的汽車很多, 但都遵守交通信號燈, 井然有序地行駛著。

而淩某為了追求省時, 忘卻自己的生命安全, 不顧來往車輛, 漠視前方紅色信號燈, 一頭竄進車流中。 誰知剛越過道路中心線, 猝不及防地撞向了正常行駛的轎車上, 淩某的電動車被撞飛幾米, 原地轉了180°。

幸運的是, 轎車駕駛員莊某剛剛起步, 車速並不快, 否則淩某很可能就不只是手腕受傷了。

看到監控還原了事發情況, 淩某也不再嘴硬, 承認了自己的錯誤, 並在事故責任認定書上簽下了自己名字。

猝不及防的“鬼探頭”

不僅傷了自己, 還影響了他人!

責任判定

經過調查取證認定, 該事故中, 淩某駕駛非機動車因不按交通信號燈通行, 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並對淩某闖紅燈的違法行為罰款20元。

電動車主千萬不要再任性了

浙江交警發話了

即日起, 騎電動自行車違法一律處罰

4月26日, 記者從省公安廳獲悉, 即日起全省交警將加大對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現場查處力度, 對違法行為不消除、不處理的一律不得放行。 涉及電動自行車違法的, 一律予以處罰或參加現場體驗教育。

據瞭解,2017年,浙江各類交通違法查處總量列全國第2位,同比2016年上升48%。其中現場查處酒後駕駛機動車5.6萬起,醉酒駕駛1.9萬起;全省共查處闖紅燈違法行為370萬起,其中現場查處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49.2萬起。通過依法嚴管,全年交通事故死亡同比減少214人,城市擁堵的緩解趨勢在全國靠前,杭州從最高時的第3位退至第45位。

據交管大資料分析,去年,浙江境內三大人群事故多發: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事故死亡1146人,占交通事故死亡總數的28.8%;60歲以上的老年人發生交通事故死亡1624人,占交通事故死亡總數的40.9%;農民因交通事故死亡1791人,占交通事故死亡總數的45.1%。

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負責人表示,許多隱性的交通違法,只有通過現場嚴管,才能起到打擊和震懾效果。今年以來,溫州交警部門連續查獲272起被一次性記滿12分違法案件,其中8人因開報廢車上路被查處,176人因駕駛未懸掛號牌被查處,88人因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被查處。

在偏遠的農村地區,酒駕、電動自行車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仍大量存在,嚴重危及生命安全。農村地區駕駛人普遍存在僥倖心理,對交通違法的嚴重性、危害性認識不深,是農民交通死亡事故多發的主因。今年一月,台州交警在禁“酒駕”統一行動中,一夜查處74名“酒”司機,其中醉駕4人。

隨著社會老齡化程度日益加劇,高齡老年人的視區和動態視力、聽力減退,步履蹣跚、反應遲鈍,加上部分老年人交通法制觀念相對淡薄,常常隨心所欲橫穿馬路,也是造成交通死亡事故多發的重要原因。僅杭州富陽,2017年60歲以上老年人因交通事故死亡49人,許多事故都發生在老年人熟悉的地域內,歸心似箭,麻痹大意,忽視過往車輛。

對此,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決定今年繼續深化“創文明交通 治秩序亂象”行動,通過開展現場嚴管、追違清庫、防護提升、宣傳教育進農村進學校進企業、綜治能力提升等五大行動,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各類交通安全隱患,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水準,確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和道路通行秩序持續好轉。

各地交警也將積極探索對開車使用手機、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等違法行為現場查處勤務模式,依託資訊系統對嫌疑機動車實施精確查控和打擊。

上周,金華交警對違法電動自行車立規,電動自行車騎行者不得闖紅燈、不得違規駛入機動車道、不得逆向行駛、不得違規載人、不得加裝遮陽傘、不得越線停車,凡電動自行車違法,將嚴格落實“六個一律”措施,即電動自行車有闖紅燈、機動車道內逆向行駛等嚴重違法行為的,一律進行現場處罰或警示教育;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拒不接受處罰或教育的,一律扣留車輛;電動自行車擅自加裝遮陽傘(篷)的,一律拆除;電動自行車駕乘3人(含)以上發生交通事故的,經鑒定屬機動車的,對無證駕駛人員一律拘留;電動自行車多次違反“通行規矩”或不服從管理的,一律予以曝光;政府機關工作人員違反“通行規矩”的,一律抄告所在單位。

安全駕駛、遵守交規。

不給交警添麻煩,

也不給生命安全埋隱患!

同意的點贊!

據瞭解,2017年,浙江各類交通違法查處總量列全國第2位,同比2016年上升48%。其中現場查處酒後駕駛機動車5.6萬起,醉酒駕駛1.9萬起;全省共查處闖紅燈違法行為370萬起,其中現場查處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49.2萬起。通過依法嚴管,全年交通事故死亡同比減少214人,城市擁堵的緩解趨勢在全國靠前,杭州從最高時的第3位退至第45位。

據交管大資料分析,去年,浙江境內三大人群事故多發: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事故死亡1146人,占交通事故死亡總數的28.8%;60歲以上的老年人發生交通事故死亡1624人,占交通事故死亡總數的40.9%;農民因交通事故死亡1791人,占交通事故死亡總數的45.1%。

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負責人表示,許多隱性的交通違法,只有通過現場嚴管,才能起到打擊和震懾效果。今年以來,溫州交警部門連續查獲272起被一次性記滿12分違法案件,其中8人因開報廢車上路被查處,176人因駕駛未懸掛號牌被查處,88人因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被查處。

在偏遠的農村地區,酒駕、電動自行車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仍大量存在,嚴重危及生命安全。農村地區駕駛人普遍存在僥倖心理,對交通違法的嚴重性、危害性認識不深,是農民交通死亡事故多發的主因。今年一月,台州交警在禁“酒駕”統一行動中,一夜查處74名“酒”司機,其中醉駕4人。

隨著社會老齡化程度日益加劇,高齡老年人的視區和動態視力、聽力減退,步履蹣跚、反應遲鈍,加上部分老年人交通法制觀念相對淡薄,常常隨心所欲橫穿馬路,也是造成交通死亡事故多發的重要原因。僅杭州富陽,2017年60歲以上老年人因交通事故死亡49人,許多事故都發生在老年人熟悉的地域內,歸心似箭,麻痹大意,忽視過往車輛。

對此,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決定今年繼續深化“創文明交通 治秩序亂象”行動,通過開展現場嚴管、追違清庫、防護提升、宣傳教育進農村進學校進企業、綜治能力提升等五大行動,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各類交通安全隱患,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水準,確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和道路通行秩序持續好轉。

各地交警也將積極探索對開車使用手機、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等違法行為現場查處勤務模式,依託資訊系統對嫌疑機動車實施精確查控和打擊。

上周,金華交警對違法電動自行車立規,電動自行車騎行者不得闖紅燈、不得違規駛入機動車道、不得逆向行駛、不得違規載人、不得加裝遮陽傘、不得越線停車,凡電動自行車違法,將嚴格落實“六個一律”措施,即電動自行車有闖紅燈、機動車道內逆向行駛等嚴重違法行為的,一律進行現場處罰或警示教育;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拒不接受處罰或教育的,一律扣留車輛;電動自行車擅自加裝遮陽傘(篷)的,一律拆除;電動自行車駕乘3人(含)以上發生交通事故的,經鑒定屬機動車的,對無證駕駛人員一律拘留;電動自行車多次違反“通行規矩”或不服從管理的,一律予以曝光;政府機關工作人員違反“通行規矩”的,一律抄告所在單位。

安全駕駛、遵守交規。

不給交警添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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