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新華社鄭州4月28日電河南省紀委監察委網站28日通報4起“蠅貪”典型案例, 涉及4個縣(市、區)的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村會計和村報帳員。
通報稱, 2012年4月至2014年4月, 葉縣水寨鄉桃奉村原報帳員馬自然收取新農村建房戶繳納的占地補償款、購料款等717萬餘元, 沒有按規定上繳農村集體“三資”委託代理服務中心, 直接用於新農村建設支出;同時採取虛列支出手段, 侵佔集體資金59萬餘元, 用於個人日常支出。 2017年3月, 馬自然被開除黨籍, 違法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舞鋼市八台鎮後魯村會計魯耀臣2013年發放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費補貼時,
平頂山市湛河區曹鎮鄉焦莊村原村委會主任楊春松2014年至2016年利用職務之便, 侵佔村集體資金7468元, 用於個人日常開支;2017年5月, 他從村會計處借支集體資金3萬元, 用於操辦兒子婚禮。 2017年12月, 楊春松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違紀資金予以退賠。
汝州市焦村鄉靳村原黨支部書記畢明崗2009年至2015年擅自決定, 以每處3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標準向建房村民收取宅基地款27.9萬元, 用於村務開支;侵佔村集體資金6.5萬元, 用於個人日常開支;貪污抗旱救災款6159元。 2017年8月, 畢明崗受到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