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2日, 廣州中院公開審理小鳴單車公益訴訟案並當庭宣判, 判令被告悅騎公司在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消費者退還押金、披露押金資訊、公開道歉等,
4月24日, 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以下稱“省消委會”)正式向廣州中院提出申請, 要求對小鳴單車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廣東省消委會明確表示, 消費者不應為企業經營失敗買單。
省消委會:消費者不應為企業經營失敗“買單”
去年以來, 在殘酷的行業競爭中, 悅騎公司經營管理的“小鳴單車”經營惡化、盈利下降, 開始大面積拖延退還消費者押金, 引發了大量消費投訴糾紛。 2017年全省各級消委會共受理小鳴單車投訴122924件, 占全年總投訴量達33.18%。
在省消委會、廣州(深圳)等地消委會的大力監督下,
該案的提起和判決得到了社會高度肯定和一致好評, 但並沒有扭轉企業錯誤的認識觀念和行為。 在庭審辯論階段, 企業就提出共用單車是新生事物, 社會要給予試錯空間, 應對企業寬容。 在判決生效後, 企業不僅未在法定期限內執行判決要求退回消費者押金, 甚至在態度上也未做出道歉的姿態。 對此, 省消委會進行強烈譴責!
省消委會認為, 作為互聯網商業, 社會各方已給予共用單車這一新生事物足夠的試錯空間,
保護共用經濟:防止利用互聯網業態圈錢融資
共用單車在中國擁有數億消費者, 行業內普遍推行的押金制度, 形成了龐大的存量資金規模。 相關資料顯示, 截至2017年6月, 保守估計僅共用單車領域的存量押金規模近100億元。
面對巨額資金, 在制度規範和監管跟不上的情況下, 以共用單車為代表的共用經濟模式, 被一些不良企業利用作為融資圈錢的管道,
該案的勝訴, 其意義不僅僅在於對數十萬直接相關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更在於通過司法判決, 明確界定押金的權屬關係, 鼓勵免押金的服務方式, 制止共用單車企業對消費者押金的任意支配使用, 遏止任何利用互聯網業態進行圈錢融資的企圖, 從而保護共用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使其更長遠地惠及社會和廣大消費者。
切莫把共用經濟搞成“共損經濟”
以共用單車為代表的共用經濟模式, 在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求上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
廣東省消委會提起公益訴訟, 申請強制執行, 旨在以司法審判形成示範效應, 鞏固共用經濟長遠發展的信任基礎。 同時, 警醒廣大經營者特別是共用單車從業者, 任何市場創新都必須以實現和增加消費者福祉為根本落腳點, 任何通過損害消費者利益來獲得發展的企業, 不僅自身發展得不到保障,而且終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不僅自身發展得不到保障,而且終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