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黔西南訊 (通訊員 宋 霏) 近日, 冊亨縣根據《省財政廳省審計廳關於開展國家公職人員長期借用國家資金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 制發《冊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國家公職人員借款自查核查工作的通知》, 在全縣開展國家公職人員借款自查核查工作, 對全縣國家公職人員借用國家資金進行全面清理自查、核查。
通知要求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 縣直各部門要根據已上報縣財政局的國家公職人員借用國家資金清理情況積極開展自查自糾,
同時, 該縣分別組建鄉鎮(街道)核查組和縣直部門核查組分階段赴各單位開展核查, 確保國家公職人員長期借用國家資金清退工作取得實效。 對鄉(鎮、街道)的核查時間為4月26日至4月27日, 對縣直部門的核查時間為5月3日至5月5日, 重點核查各鄉(鎮、街道)和縣直部門國家公職人員長期借用國家資金清退自查自糾情況, 需按清單一一對應, 確保填報結果真實性。
該縣通過強化責任意識, 嚴格追紀問責。 嚴肅財經紀律, 強化責任意識, 明確單位主要領導同志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為主要責任人、財務部門負責同志為具體責任人、經辦同志為相關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