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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程式師小夥開了次共用汽車,結果損失了15萬!

眼下的“互聯網經濟”

催生了多種“共用產品”

從“共用充電寶”到“共用雨傘”

從“共用單車”到“共用汽車”

讓我們的生活越來越便利

不過對這位網友來說

“共用汽車”卻成了他的噩夢

19樓網友@PainterZhao 爆料:

3月29日晚上, 我在寧波高新區老廟華潤萬家採購完物品後, 因為要去接人, 所以直接從清水橋路掉頭開往通途路。 在由北向南行駛經過清水橋路與新暉路十字路口的時候, 與從南方駛來左轉向西的寶馬525車相撞。

清水橋路是一個4車道的小路, 在清水橋路上只用東半側有路燈, 西半側沒有路燈。 而且在路的西南角有一個十分茂盛的樹冠,

在路中央投下了一片巨大的陰影。

我在向南行駛進入分車道前, 我看到綠燈倒計時還有8秒, 所以計算自己的車速使能夠通過該路口的, 所以沒有刻意加速也沒有踩刹車。 在快過路口的時候, 因為對向遠方有一輛車開了遠光燈, 然後我下意識的看了自己的儀錶盤和燈光控制杆, 看自己有沒有打開遠光燈。

確認沒打開後, 抬頭看到自己的車已經過線且到了人行道。 這時我看了一下紅綠燈, 為黃燈。 所以準備繼續向前行駛, 然後就看到自己燈光範圍內突然出現一輛咖啡色的車子。 再踩刹車已經來不及了。 我撞向了該車後部。 兩輛車安全氣囊彈出。 所幸沒有人員受傷。

被撞的寶馬車

我使用的共用單車

我一直認為對方是我出線後才左轉的。 但看過錄影後實際情況是, 對方早在我過路口前好久時就已經完成轉向。 當我過線時, 對方車輛已經完全橫過來了, 只是對方速度很慢, 對方也稱他們的速度肯定不超過10邁。 在樹影下, 我完全看不到。 只有當我的車燈照到對方車輛的時候, 才看到。 但當時距離對方車輛也只有大約3-4米了。 而且在交通燈轉黃燈之前, 我也確實在越線前。 所以判我全責, 我也沒有強爭辯什麼。

談到車速 , 我真的無法說清當時的車速。 但我肯定的是不會超過50邁。 因為開過該共用租車的人應該都清楚,

該車在車速開到50以上時, 就會出現飄逸感了, 所以對於我來說開該車的最佳車速是在35~45邁之間, 我個人認為當時車速是40多邁, 也有可能接近50。 我是一個程式師, 一個膽小的人。 平常我也是不敢開車, 能騎車就騎車能坐公交就坐公交的。 只是當晚要採買的東西多, 而且要去接人, 才會選擇開車的。

因為我的疏忽, 對於註冊APP時的協議條款沒有仔細閱讀。 也沒有仔細瞭解相關內容。 事後發現全國的該平臺的車三責險只保了5W元。 加上交強險的2000元。 我個人需要承擔近15W元。 而且從事故發生到現在, 都沒有一個gofun的工作人員正式露面。 沒有人告訴我該怎麼處理該事情。

我發該帖不是想博得大家的同情, 發生這樣的事情誰都不願意,

對方寶馬車主更不願意。 在此 我對對方車輛內部的四位姐姐表達誠摯的歉意。 給你們造成的財產和精神方面的損失, 如果以後有機會我一定會償還。 我自己犯的錯, 無論怎樣, 我會負責。

我發帖只是想表明, gofun租車公司為了降低運營成本, 將我們開車的人置於如此風險下。 如果一個比我經濟條件還弱的人撞了一個人。 那豈不是受傷的得不到足夠賠付, 而開車的人也會傾家蕩產。 到時候毀掉的是兩個家庭。

更可惡的是, gofun共用租車平臺還想著通過事故來獲取利益。 也請告訴大家, 尤其是沒買車準備租車的各位朋友, 一定要看好三責險, 三責險20W以下或者沒有寫明的, 千千萬萬不要隨便開啊。 你是為了省錢, 但是開著這些車,真的太危險了。

請各位看到的,請不要再開,再告訴身邊的朋友們。

樓主在論壇發帖,

引起諸多網友圍觀討論。

19樓網友熱評:

@咖喱給給:這種小小的共用汽車很危險的,車小皮薄一出事故就完完!聽到過好幾次了別人沒事,開這種車的重傷

@小明:看來租這個車還真有風險,現在三者基本保100萬。

@哀鴻:豪車遍地,起碼要保50W

@人生的鏡頭:保險太低還是開自己的車吧

@七七的倒楣事2:租車真的不安全,我第一次租車就出事故了!

使用共用汽車,出了交通事故該如何處理?

某共用公司流程:

正常情況下,使用者如果發生意外的話,第一時間聯繫客服,客服會給予指導,並且客服會將具體情況轉到當地公司,分公司會有具體的保險專員聯繫用戶來解決,並且也會到事故現場查勘。

關於事故保險理賠方面,某共用汽車品牌推出了不計免賠服務。具體來講,用戶在租車時,如果選擇“不計免賠服務”,那麼如果發生事故,1500元以下的車輛損失用戶無需自己承擔。

對於不主動處理事故的客戶,也會採取一定措施,逃避責任是不可能的,因為用戶註冊下單的時候個人資訊,身份證和駕駛證都有,並且各個流程也都能找到使用者本人。

某保險業內人士友情提示

共用汽車從簡單的理解,是分時租賃的一種汽車行為。在法律層面上,共用汽車這種跟租賃者之間實際上是一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關係。

使用這些共用汽車的時候,一定要瞭解租車協定的內容,是否涉及汽車損失的條款賠款。

第二個就是要瞭解共用汽車是否投保了商業險,商業險具體保了哪些險種?據瞭解,很多共用汽車的保險的保障都是最基本的,沒有全面的保障,甚至個別只保了交強險。

那麼現在市場上共用汽車普遍的保險額度是多少?

樓主做了一個統計:

如圖所示

可以說樓主使用的共用汽車保險額度

在所有比較者中,的確是差距懸殊。

共用汽車,背後的尷尬

這一事故的悲劇,證明了一點,使用者自己不清楚需要承擔怎樣的責任,但是使用的共用汽車雖然有保險在身,但交通事故卻需要全額賠付,這中間的差價,讓人難以承受。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超出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

而應用到共用汽車之中便是,先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進行賠償,超出部分,由過錯一方承擔責任。

另外有不少的市民在使用共用汽車服務的時候,會買一份不計免賠服務,價格在2-10元不等,大多數共用汽車服務都有這一項。

但是即便是買了此項服務的使用者,他們也只是以為出險與自己無關,但真正出現事故的時候,並不是如同自己想像的一樣。

這種不計免賠服務也並不是全包的,因為在每一個共用汽車的服務協定裡大都有著自己的規範,像GO FUN可以抵扣1500元,EVCARD可以減免2000元,但超過的部分則需要使用者承擔20%的費用,並且還有保險上浮的費用。有的協議裡還會標注如果車輛因維修停運超過3天,用戶還要每天承擔200元的停運損失費。

這就是現今用戶使用共用汽車的現狀,部分常用共用汽車的使用者表示,大多數人都沒有仔細看過共用汽車的服務協定,理賠流程也並不清晰。還有的用戶表示會打電話給客服,但接下來要做什麼卻一臉茫然。

總的來說,目前的共用汽車與共用單車的狀態有些相似,撞車、違章等等處理機制都有待完善,相關部門應及時出臺管理制度,共用汽車平臺也應完善處理流程,使用者更應該增強自身意識。

共用汽車還有不短的路要走,某些有經驗的用戶表示,共用汽車時常會碰到外地繳納汽車強險的情況,事故輕重都無法走快速理賠,註定是一個麻煩的過程。

編輯:xx

但是開著這些車,真的太危險了。

請各位看到的,請不要再開,再告訴身邊的朋友們。

樓主在論壇發帖,

引起諸多網友圍觀討論。

19樓網友熱評:

@咖喱給給:這種小小的共用汽車很危險的,車小皮薄一出事故就完完!聽到過好幾次了別人沒事,開這種車的重傷

@小明:看來租這個車還真有風險,現在三者基本保100萬。

@哀鴻:豪車遍地,起碼要保50W

@人生的鏡頭:保險太低還是開自己的車吧

@七七的倒楣事2:租車真的不安全,我第一次租車就出事故了!

使用共用汽車,出了交通事故該如何處理?

某共用公司流程:

正常情況下,使用者如果發生意外的話,第一時間聯繫客服,客服會給予指導,並且客服會將具體情況轉到當地公司,分公司會有具體的保險專員聯繫用戶來解決,並且也會到事故現場查勘。

關於事故保險理賠方面,某共用汽車品牌推出了不計免賠服務。具體來講,用戶在租車時,如果選擇“不計免賠服務”,那麼如果發生事故,1500元以下的車輛損失用戶無需自己承擔。

對於不主動處理事故的客戶,也會採取一定措施,逃避責任是不可能的,因為用戶註冊下單的時候個人資訊,身份證和駕駛證都有,並且各個流程也都能找到使用者本人。

某保險業內人士友情提示

共用汽車從簡單的理解,是分時租賃的一種汽車行為。在法律層面上,共用汽車這種跟租賃者之間實際上是一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關係。

使用這些共用汽車的時候,一定要瞭解租車協定的內容,是否涉及汽車損失的條款賠款。

第二個就是要瞭解共用汽車是否投保了商業險,商業險具體保了哪些險種?據瞭解,很多共用汽車的保險的保障都是最基本的,沒有全面的保障,甚至個別只保了交強險。

那麼現在市場上共用汽車普遍的保險額度是多少?

樓主做了一個統計:

如圖所示

可以說樓主使用的共用汽車保險額度

在所有比較者中,的確是差距懸殊。

共用汽車,背後的尷尬

這一事故的悲劇,證明了一點,使用者自己不清楚需要承擔怎樣的責任,但是使用的共用汽車雖然有保險在身,但交通事故卻需要全額賠付,這中間的差價,讓人難以承受。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超出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

而應用到共用汽車之中便是,先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進行賠償,超出部分,由過錯一方承擔責任。

另外有不少的市民在使用共用汽車服務的時候,會買一份不計免賠服務,價格在2-10元不等,大多數共用汽車服務都有這一項。

但是即便是買了此項服務的使用者,他們也只是以為出險與自己無關,但真正出現事故的時候,並不是如同自己想像的一樣。

這種不計免賠服務也並不是全包的,因為在每一個共用汽車的服務協定裡大都有著自己的規範,像GO FUN可以抵扣1500元,EVCARD可以減免2000元,但超過的部分則需要使用者承擔20%的費用,並且還有保險上浮的費用。有的協議裡還會標注如果車輛因維修停運超過3天,用戶還要每天承擔200元的停運損失費。

這就是現今用戶使用共用汽車的現狀,部分常用共用汽車的使用者表示,大多數人都沒有仔細看過共用汽車的服務協定,理賠流程也並不清晰。還有的用戶表示會打電話給客服,但接下來要做什麼卻一臉茫然。

總的來說,目前的共用汽車與共用單車的狀態有些相似,撞車、違章等等處理機制都有待完善,相關部門應及時出臺管理制度,共用汽車平臺也應完善處理流程,使用者更應該增強自身意識。

共用汽車還有不短的路要走,某些有經驗的用戶表示,共用汽車時常會碰到外地繳納汽車強險的情況,事故輕重都無法走快速理賠,註定是一個麻煩的過程。

編輯: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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