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福建省大田縣紀委監委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1.大田縣錦田公路建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范新煒違規發放補貼問題。 經查, 范新煒同志在任大田縣錦田公路建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期間, 于2015年12月31日違反津貼補貼發放相關規定, 在未實際下工地加班並參與相關建設指揮部考勤的情況下, 以“加班及下工地補貼”名義發放補貼計人民幣5216元, 其中範新煒領取1760元。 對此, 范新煒同志應負直接責任。 2018年2月, 大田縣交通運輸局紀委決定給予范新煒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並責令其退繳違規領取的款項。
2.武陵鄉財政所所長章龍飛違規公款吃喝問題。 經查, 章龍飛同志在任大田縣武陵鄉財政所所長期間違反廉潔紀律, 違規將2015年6月至2016年12月間7次接待朋友等私人用餐費用計人民幣5150元, 由其簽批後在武陵鄉財政所財務賬上列支。 2018年1月, 大田縣武陵鄉紀委決定給予章龍飛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並責令其退繳違規報銷的費用。
通報要求, 五一、端午節日將至, 全縣各級黨組織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覺悟, 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嚴抓嚴管、管出習慣、抓出成效, 堅決防止不良風氣反彈回潮。 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扛責在肩、敢抓敢管, 以上率下、嚴以律己, 發揮“頭雁效應”, 切實增強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