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劉芳是同一個大學的校友, 通過一場聯誼會後就相戀了。 他家裡還有個弟弟, 劉芳老家是一個偏遠農村的, 父母以務農為生, 偶爾做點小生意。 和劉芳在一起後, 兩人的感情也一直很好, 畢業後還一起去找了工作。 通過我這五年的努力, 同時在我爸媽的幫助下, 我在城裡買了房子, 而我和劉芳也商量著, 等我的房子裝修好了, 就和劉芳結婚。
然而, 我向劉芳求婚後, 她媽媽卻提出了一個條件, 說必須要拿出五十萬彩禮, 才同意劉芳嫁給我, 當時聽到准岳母的話, 我一陣頭痛, 因為我買的房子幾乎已經花掉了我家裡全部的錢。 現在手裡剩下的錢, 也只夠結婚用。 所以她提的這個要求, 讓我全家人都非常氣憤。
可是當我的劉芳看我很為難的時候, 她告訴我說, 其實岳母要這五十萬, 只是走了一個形式, 讓外人知道後, 也好有面子, 等劉芳嫁給我的時候,
後來給了岳母錢後, 我和劉芳也在父母的安排下很快結婚,
可是當劉芳再次回到家的時候, 當時劉芳就是哭著回家, 而問到原因的時候, 當時劉芳卻告訴我, 銀行卡中的錢全都不見了, 聽完這個消息, 當時就讓劉芳給岳母打電話, 但是當時岳母聽完我的問話後, 當時就告訴我, 錢是我陪送的, 還說錢已經用來給小舅子買房了。
沒等岳母說完, 我一氣之下把手機摔的四分五裂, 而劉芳知道後也是當天跑回了娘家, 如今因為這件事, 我沒法還給朋友錢, 為此朋友也一陣挖苦我。
我的父母更是讓我和她離婚, 想辦法要回彩禮錢, 想到欠下的五十萬, 我當時也想到了離婚, 但是一想到我和老婆這些年來的感情, 我非常捨不得, 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