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4月27日下午, 溫州堤防災害保險合同舉行簽約儀式, 全市投保堤防共1234公里, 保費906萬元, 按照最高30倍賠付標準, 可獲賠近3個億。
我市受颱風影響頻次高, 洪澇災害頻繁, 水利工程損毀損失特別嚴重, 其中以堤防損毀最為嚴重。 以颱風災害高發頻發的平陽縣為例。 平陽縣水利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2016年“鯰魚”颱風, 損壞堤防331處, 直接經濟損失2億多元, 占水利設施經濟損失70%以上。
從2007年開始, 溫州市每年在水利建設與發展資金中安排防汛防颱抗旱應急經費500-1000萬元, 用於損毀水利工程修復。 市水利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在大災之年, 應急經費遠遠不能滿足實際需要。 為此, 溫州市在全省率先引入並探索建立堤防災害保險機制。
據瞭解, 各縣(市、區)及市級功能區內屬於3-5級的海、江、河、溪堤等各類堤防, 均納入堤防災害保險範圍。
市水利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堤防災害保險機制的建立, 打破了堤防災害事後補丁式被動應對模式, 實現了全域統籌聯保;打破資金短期籌措瓶頸, 實現政府預算資金定期投放和修復資金短期大額需求的差異化匹配;打破補助資金長週期申撥方式, 實現修復資金5-7天快速賠付到位;打破政府單一主導的維管模式, 實現多方參與、科學化維管。
編輯 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