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打工時認識, 她家境優越, 我生活在一個偏遠的山村。 她父母不同意這門婚事, 無奈前妻以死想逼, 最後她父親勉強同意這門婚事。 婚禮舉行很簡單, 沒有鮮花和婚紗, 只是兩家親朋好友聚在一起吃了飯就算結婚了。 婚後, 我們和父母住在一起。 那時我暗暗發誓, 一定要努力工作, 在城裡買房, 給妻子一個像樣的家。
婚後不久妻子懷孕了, 她沒有像別的女人那樣矯情, 她仍在工地上找些活幹, 並幫我洗洗燒燒。 兒子在工地上出生了, 我邊打工邊照顧妻子月子。 生活雖苦, 但我們感覺很幸福。 我天性聰明又能吃苦耐勞, 很快我當起了小包工頭, 收入也開始增加。 我決定在城裡貸款買房, 讓她和兒子別在工地上漂泊。 這時妻子查出了肝癌。 我拋下所有, 帶她去上海看病, 三個月後, 妻子還是離開了我和兒子, 我抱著妻子悔恨內疚一股腦湧上心頭。
妻子走後, 5歲的兒子的生活成了問題, 我有工地手下還有工人幹活, 兒子跟著我飽一餐餓一頓。 這時有人給我介紹了一個女人, 叫李玲。 看了李玲一眼, 我找不到前妻的感覺, 可李玲對我和兒子表現出極大的關心。 我態度依然冷淡, 可她一如既往的照顧著兒子和我,
李玲父母開始催婚, 我想也該給她一個交待了。 那天, 我詢問兒子喜不喜歡李玲阿姨做他媽媽, 兒子默不作聲,
第二天我取消了婚禮時間。 我不是一個挑剔的男人, 只要能湊合過日子就行, 但對於找兒子的後媽, 我特別挑剔, 對孩子沒愛心, 不能容忍孩子的言行, 無論她怎麼愛我, 我都不能接受。 你們說我做的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