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日報/濱州網訊日前,
根據《山東省經濟和資訊化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於公佈山東省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的通知》精神,
市經信委、市財政局聯合發文在全市開展涉企保證金清理規範工作,
要求各級、各部門準確把握涉企保證金清理規範的範圍、原則、措施和工作要求,
迅速開展自查清理、建立清單等工作,
用企業負擔的“降”,
激發我市經濟活力的“升”。
此次清理規範工作要求,
行政機關新設立涉企保證金專案,
必須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經國務院批准。
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的或未經國務院批准的保證金,
一律予以取消、一律不得新設。
各級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山東省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
《目錄清單》之外的涉企保證金,
一律不得執行(完全市場化行為產生的保證金以及金融機構繳納的保險、保障基金除外),
已收取的要立即清退返還,
並將清退返還情況報市經信委和市財政局備案。
同時,
將涉企保證金收取、返還情況及本區域的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定期在政府或部門門戶網站公示,
向社會公開。
對違規向企業收取保證金、不按時返還、挪用保證金等行為要嚴肅查處,
加大曝光和問責力度。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常態化的督促落實工作機制,
加強對涉企保證金清理規範工作的社會監督,
市經信委設立監督舉報電話2215103,
確保嚴格執行《山東省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
推動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切實減輕企業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