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曉春最近正在鬧離婚。 他們結婚三年了, 夫妻倆都忙著工作, 還沒要孩子。 因為各種因素, 兩個人感情不和, 就走到了要離婚的地步。
我們這些朋友都勸過她好幾次, 讓她慎重考慮, 婚姻不能兒戲。 但是曉春堅持說, 他們倆性格不合, 已經沒有感情了, 只能離婚。
我們就沒有再勸了, 就讓她不能虧了自己, 要把該拿的東西拿到手。 曉春說, 結婚的時候房子首付是男方家出的錢。 當初約好了, 房貸兩個人一起還。 曉春掙得比她老公多, 大頭都是她出的, 三年算下來她花了差不多還了五六萬了。 但是, 她也懶得計較這些了。
最後, 曉春和她老公就和平協議離婚了, 房子歸了她前夫, 她幾乎算是淨身出戶了, 只帶了自己常用的一些東西。
可是曉春沒想到,
離婚之後的第一個月,
到了還房貸的那天,
她前夫又打來了電話,
要她繼續出她那部分錢。
曉春以為自己聽錯了, 又確認了一遍, 才知道他真是這樣說的。 曉春又氣又笑:你有病吧?你的房子我幫你還房貸?
可是前夫卻振振有詞:當初咱們結婚的時候, 說好了我家出首付, 我們兩個人一起一起還房貸。 要不是為了跟你結婚, 我也不會買這套房子。 如今, 咱們雖然離婚了,
曉春一聽就火大了:結婚時候我也住在裡面, 還房貸沒問題, 如今你那房子跟我有什麼關係?你自己沒本事還房貸, 就把房子賣了吧!
曉春的前夫還堅持了幾句, 但是曉春直接沒理他, 掛掉了電話。 之後, 她前夫又打來了電話,
曉春連罵他的心情都沒有了, 直接掛了電話, 又把他拉黑了。 這幾天, 曉春跟我們說到這事, 還一臉無語地說:我以前怎麼會跟這種奇葩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