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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中心城區深入開展園林式單位(居住區)創建工作

單位庭院和居住區綠化是城市綠化美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也是園林城市創建工作的重要內容和有效載體。 為切實提升城區單位綠化品質和綠化覆蓋率, 改善人民群眾生活環境, 確保商洛市中心城市在2018年如期創建成為省級生態園林城市並衝刺國家園林城市, 市政府決定, 在市中心城區繼續深入開展園林式單位(居住區)創建工作。

中心城區園林式單位(居住區)創建工作採取市、商州區、商丹園區管委會三大片區分片負責的方式開展, 初審合格的單位(居住區)在規定時限內將申報資料上報市城管局。

市城管局牽頭, 組織相關單位人員進行檢查驗收, 達到創建標準的提請市政府予以表彰命名;申報市級以上園林式單位(居住區)的由市城管局向省級主管部門推薦, 由省住建廳組織審批、考核驗收、表彰命名。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 園林式單位(居住區)日常創建指導管理工作由市城管局、商州區政府及商丹園區管委會分別負責。 申報創建的單位和居住區, 要在市城管局、商州區政府及商丹園區管委會的指導下, 結合實際, 切實從組織領導、綠化建設、養護管理等方面入手, 根據本單位性質特點和地理環境, 科學規劃綠化區域, 合理設計綠化佈局。 要遵循植物配置多樣性原則, 採取喬、灌、花、草相結合的種植方式,
同時結合海綿城市建設有關標準及要求, 著力打造總量適宜、分佈合理、植物多樣、各具特色的城市庭院綠化景觀。 綠量不足、綠地率不能達標的單位和居住區要採取破硬建綠、見縫插綠、拆牆透綠和林蔭停車位、屋頂綠化、陽臺綠化、立面綠化等措施, 構建立體型、複合型的綠色空間, 最大限度增加綠量, 提高綠化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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