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某開車撞傷人後, 為了逃避責任, 竟喊朋友來“頂包”。 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 楊某面臨被記12分、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同時要承擔被撞行人8萬余元的治療費用。
4月7日下午4時許, 渝北區公安分局興隆公巡大隊民警接到群眾報警稱, 在渝北區木耳鎮街上一位過馬路的老人被一輛黑色轎車撞倒, 傷勢嚴重, 民警火速趕往現場處置, 將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肇事車是一輛黑色比亞迪轎車, 該車保險杠凹陷, 車前面血跡斑斑, 駕駛員不知去向。 民警調查過程中, 一個30來歲的男子跑過來承認, 自己就是事故車駕駛員劉某。
但當民警詢問劉某事故細節時, 劉某卻含糊其辭, 表現緊張。 最終, 劉某終於承認, 自己不是肇事者, 而是幫朋友楊某“頂包”的。
民警對劉某進行了警告, 並責令逃離現場的楊某回來配合調查。 楊某雖百般抵賴, 但在民警出示監控視頻、目擊證人的證詞和“頂包”人劉某的陳述等證據後, 不得不供述了自己撞傷人的事實。
經查, 肇事司機楊某是四川省鄰水縣人, 在重慶工作。 當天, 楊某帶著女朋友張某和兒子到四川鄰水縣老家探親, 與家人吃午飯後, 楊某就駕車返回重慶, 開車經過210國道木耳鎮街上時, 遇到一個橫穿馬路的老人, 避讓不及, 將老人撞倒。
發生事故後, 楊某因為自己駕照和車輛未審驗, 車輛也沒有購買保險,
肇事車輛
該事故造成老人盆骨、肋骨骨折、多處軟組織挫傷, 治療費用高達8萬元, 楊某因交通肇事逃逸,
根據相關法規, 楊某行為屬於交通肇事逃逸, 但尚不構成犯罪, 警方依法給予其記12分、罰款1000元的處罰, 並處15日行政拘留的處罰。 另外, 楊某駕駛證超過有效期, 所駕車輛也未審驗, 未購買強制險, 民警還給予楊某記3分、共罰款2200元的處罰, 並扣留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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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新聞-重慶晚報記者 陳英 通訊員 葛勝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