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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2018年海南中小學招生7點新變化:民辦與公辦同步招生

南海網、南海網用戶端海口4月27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胡麗齊)4月26日, 海南省教育廳發佈了《關於2018年普通中小學生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與往年中小學招生政策相比, 《通知》有哪些新變化?27日上午, 海南省教育廳進行解讀。

海南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 今年的《通知》與往年中小學招生政策相比, 有以下七個值得重點關注的方面:

一是2018年提出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目標, 推進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

二是2018年特別強調將義務教育階段廳直屬中學以及高等學校附屬中小學的招生入學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入學工作統一管理。

三是明確初中學校至2020年前取消特長生招生。 原來初中學校招收藝術、體育特長生的比例控制在學校招生人數的5%以內。

四是2018年特別強調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均不得採用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考試方式選拔生源。 不得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學習等級或各類測試(學習)成績等作為招生入學的依據。

五是2018年特別強調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要納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嚴格規範招生計畫和招生方式, 並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六是要落實各項教育優待政策。 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等, 按照有關規定細化入學操作程式,

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對符合條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 中考招生錄取、義務教育入學政策按照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執行。

符合條件的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 由各市縣教育局按《海南省教育廳、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精神協調辦理入學手續。

七是2018年首次提出招生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 2018年國家提出中小學招生工作的“十項嚴禁”, 適用義務教育、高中階段學校招生。 對於在招生工作中不履行職責、違規違紀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

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領導和責任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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