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時政>正文

2018年禁漁專題三十八

武隆區農委開展禁漁護漁宣傳月活動

“勸君莫食三月鯽, 萬千魚仔在腹中”。 4月份, 重慶市農委在全區27個鄉鎮、街道開展了“禁漁護漁宣傳月”活動, 為水生生物的正常繁殖, 保證魚類資源得以不斷繁育和發展營造了良好輿論氛圍。

在此次宣傳活動中, 該區農業行政執法支隊全區各主要道口、所有河段、庫區、村(社區)張貼了《武隆區禁漁護漁告知書》;和涉漁鄉鎮(街道)、廣大漁民、漁具店、涉漁餐飲店簽訂了禁漁護漁安全責任承諾書;並通過宣傳車、電視、廣播、報紙、宣傳牌和橫幅等方式將禁漁通告在全區範圍內進行了廣泛宣傳,

告知廣大人民群眾3月1日至6月30日為禁漁期間,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准在禁漁區進行捕撈(含垂釣)或者收購、運輸、儲藏、銷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 對違反禁漁期規定的電魚、毒魚、炸魚、以及私捕濫撈等破壞漁業資源和漁業水域環境的違法行為, 將嚴格按照有關條例進行查處和處罰。

截止目前, 武隆區農委已在全區27個鄉鎮、街道張貼禁漁通告, 發放禁漁期宣傳資料6000餘份, 出動執法車和執法艇宣傳450餘次, 目前, 全區基本形成在禁漁期保護漁業資源的良好氛圍。

武隆區農委查獲一起電捕魚案件

4月10日, 武隆區農業綜合執法支隊在芙蓉街道青吉村開展禁漁護漁巡查時, 在青吉小學附近老盤河水域查獲一起違法使用違法使用電力的方法進行捕撈。 執法人員經過2小時的蹲守、堵截, 在違法人上岸時果斷出擊, 現場擋獲電捕魚嫌疑人1人, 查獲電捕魚工具鋁電池1塊、逆變器1台、竹竿電極1根, 竹竿電舀子1根、水褲1條、白色塑膠桶1個、漁獲物1.5斤。 執法人員對電捕魚工具及漁獲物進行了現場拍照取證並製作了現場勘驗筆錄。 在之後的調查詢問中, 當事人王某均對其實施電捕魚的行為供認不諱。

此案是武隆區今年查處的第1起電捕魚案件, 目前該案件正在審理當中。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