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我已經將10000元執行款匯入法院帳戶了, 千萬不要將我納入失信黑名單, 否則可能會影響我兒子的前途”。 被執行人劉某在電話中和承辦法官說道。 近日, 湘東區法院成功執結一起因被執行人懼怕上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而主動履行的追償權糾紛案件。
原來, 張某和劉某是朋友, 2016年2月, 劉某經張某擔保向鐘某借款16000元, 借款到期後, 劉某未還款, 鐘某將張某和劉某起訴到法院, 後張某作為擔保人代劉某償還了16000元借款。 還款後張某多次向劉某追償, 劉某置之不理, 無奈之下, 張某又將劉某告上法庭, 經法院調解,
在執行過程中, 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劉某送達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 告知其須在3天后將執行款匯入法院帳戶, 否則會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對個人征信會產生不利影響, 但劉某表示自己經濟困難難以在短時間內拿出1萬元。 之後法官又通過司法網路查控和傳統查詢並未發現劉某有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 鑒於案件標的較小, 法官告知被執行人劉某若拒不履行, 法院將考慮採取拘留等強制措施。 沒想到第二天, 劉某主動找到承辦法官表示同意履行。 原來, 劉某的兒子在服兵役即將轉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