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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既然你如此愛她,我成全你們!離婚吧”

我是明月, 故事即為人生

-01-

一轉眼, 李娜和陳林結婚快十年了。

因為生孩子晚, 他們的女秋秋剛剛上幼稚園。

陳林開貿易公司, 應酬,

早出晚歸是平常事。 李娜則在家操持家務帶孩子。

他們男才女貌, 女兒乖巧美麗, 經濟條件又好, 是很多人羡慕的物件。

結婚前, 李娜就悄悄發誓, 如果有了孩子, 為了讓孩子幸福, 只要陳林不是太過分, 她都會維持婚姻的圓滿。

因為她是單親家庭長大, 知道殘缺的家對孩子的傷害有多大。

-02-

他們也陷入婚姻的怪圈。

不知從什麼時候起, 陳林和李娜變得無話可說了。 他們在家常常各幹各的事。

有了女兒, 陳林以孩子太吵自己睡不好為由和李娜分床。

李娜覺得不對勁, 可是陳林按月給錢, 除了少了甜言蜜語, 日子一切照舊。

她想, 他變心了嗎?

她問陳林, 陳林不屑的說, 你一天天在家就只會胡思亂想嗎?

李娜說, 不管怎樣, 我都和女兒都愛你。

再後來, 李娜看到電腦裡陳林和別的女人的甜言蜜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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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爭吵。

李娜希望他迷途知返。

陳林卻說, 反正你知道了, 要麼忍, 要麼離婚。 但是孩子我是不會給你的!

他得意洋洋地毫無顧忌看著李娜。

李娜真想殺了他, 卻在最後一刻被女兒的哭聲驚醒。

她默默回到臥室抱起女兒。

-04-

陳林越來越囂張。

最後一次, 他當著李娜的面給情人打電話, 讓她放好洗澡水等他。

李娜想, 他在逼我離婚啊!

她悄悄打電話, 讓同一個單元, 樓上居住的母親下來照顧女兒。

陳林一出門, 李娜悄悄跟上。

她看著他進了一個社區, 上了三樓, 一個年輕女人把他接進門。

李娜想拍下他偷情的照片, 遂尋找開鎖公司的電話, 意外看到上面寫著110, 臨時改了主意。

她去小賣鋪用公用電話報警, 說這裡有人賣淫。

留了位址之後, 在花圃邊等待, 直到聽到警車聲到了樓下才離開。

兩小時之後,

警局打電話讓李娜過去。 她直接將手機關機。

後來陳林找朋友保釋的他。 這成為一樁笑話, 讓他在很長時間抬不起頭。

他托關係查報警人的電話, 結果查到情人社區。 他不得不懷疑是情人在搗鬼, 逼他離婚娶自己。

兩人互相猜忌很快散了夥。

而李娜在這件事中看清了陳林, 她不想給女兒假想的幸福。 收集證據準備離婚!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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