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重實幹、強執行、抓落實”專項行動部署, 加快推進國家海洋督察整改工作, 確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務。 省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於加快推進海洋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 對沿海各市海洋督察整改工作, 開展集中指導和調度。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 《通知》要求各沿海市要切實加強對國家海洋督察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 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整改工作, 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 主動作為, 強化責任, 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二是完善整改方案。 各有關市要嚴格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抓落實、長效堅持的要求,
三是落實報告制度。 按照《關於報送全省海洋督察整改落實進展情況的通知》要求, 切實做好“周報告、月小結、季總結”, 及時報送整改工作進展及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有針對性地部署和強化下一步整改工作;
四是加快工作進度。 要落實屬地監管責任, 推進違法違規用海問題整改, 嚴格落實海洋行政執法監察“四項制度”, 做到違法用海行為第一時間發現、制止、查處, 強化制度建設, 規範用海秩序;
五是做好宣傳報導。 要採取多種形式開展宣傳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