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鄒平縣檢察院依法從快批准逮捕兩名騙取貸款案犯罪嫌疑人。
經查, 2013年5月份以來, 鄒平某煤業有限公司、某電氣設備有限公司、某塑膠製品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于某某為獲得銀行貸款, 多次安排公司會計偽造虛假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 誇大公司的資產規模和盈利能力, 製作未實際發生實際業務的虛假購銷合同, 先後從鄒平某銀行辦理10筆貸款共計9150萬元。 上述貸款逾期後, 於某某無力償還銀行本息共計1.13億餘元。
2016年12月23日, 牛某某在經營鄒平某紡織有限公司過程中,
經審查, 鄒平縣檢察院認為于某某、牛某某採取欺騙手段向銀行貸款, 給銀行造成損失, 其行為嚴重擾亂金融秩序, 涉嫌騙取貸款罪, 採取取保候審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 遂依法對其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
目前, 上述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