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旅發〔2018〕151號
海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海南省財政廳
關於加強2016年國家和省級旅遊
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旅遊發展委員會、財政局:
為進一步加強對國家和省級旅遊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 全面提高旅遊專項資金使用的效益, 2017年11月14日開始, 省旅遊委和省財政廳委託協力廠商審計事務所對你市旅遊企業申報2016年的國家和省級旅遊專項資金專案進行全面審計, 審計中發現, 你縣申報的一個專案存在問題如下:
一、海南省保亭縣大本服務中心(黎韻驛站)項目:1、未取得相關許可。
請你們依照有關管理辦法對2016年專案資金使用進行督促整改, 責成專案單位嚴格規範專案財務處理工作, 按要求進行財務核算, 嚴格實行專案分項結算, 規範入帳工作。 加快推進未完工項目建設, 對尚未完成建設計畫的部分專案, 責成專案單位限期組織完成, 否則將收回補助資金並上繳財政。 對規劃調整、土地等原因造成專案未使用資金, 提出預算調整方案或資金盤活方案, 避免財政資金趴賬。 對尚未撥付資金的專案, 要儘快組織專案驗收, 嚴格按規定下撥資金。
並於4月20日前將本縣旅遊專項資金專案整改情況加蓋公章後通過黨政網回饋省旅遊委和省財政廳。
特此通知。
連絡人:省旅遊委姚旺, 電話:65355671;
省財政廳唐曉雲,
海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 海南省財政廳
2018年4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