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西省人社廳聯合多部門下發《關於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工程建設專案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 啟動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工程建設專案參加工傷保險工作。
通知要求, 凡江西省行政區域內的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工程等建設施工企業均應參加工傷保險, 實行以建設專案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 可在各項社會保險中優先辦理工傷保險。 繳費可按照建築安裝工程費的0.1%計算。 建設單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將工傷保險費用單獨列支, 作為不可競爭費, 不參與競標,
這是繼建築業按專案參加工傷保險後, 江西省在推進各類工程建設專案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又一重大舉措。 這一政策的出臺, 將在各類工程建設專案中流動就業的農民工全部納入工傷保險保障範圍, 切實維護了其工傷保險權益。 (贛仁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