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退現場
4月25日, 南充市高坪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長劉雲帶領20名執行幹警, 冒雨前往儀隴縣新政鎮, 對一被執行人房地產進行強制騰退。
申請執行人王某軍、王某與被執行人程某洪、龔某清、儀隴縣某機械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 雙方在法院審理階段就達成調解協議, 但被執行人未按協議履行。 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 被執行人仍然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儀隴縣某機械有限公司位於儀隴縣新政鎮的房地產進行評估、拍賣, 經兩次網路公開拍賣均流拍, 遂裁定以該房地產二次拍賣起拍價989萬餘元以物抵債給申請執行人。 然而, 經法院多次通知該公司向申請執行人移交財產, 但被執行人拒不搬離。 在此次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中, 高坪區法院將此案作為重點案件來抓, 組織精兵強將,
在騰退現場, 經電話通知, 被執行人儀隴縣某機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拒不前來配合執行, 其公司管理人員也以負責人不在為由拒絕搬離。 經過執行幹警宣傳教育, 其公司管理人員在法律威懾下, 主動將辦公場地物品搬出, 並與申請執行人辦理了有關移交手續, 至此該房地產強制騰退完畢。 (何曉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