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與失業人員、帶薪休假勞動者、醫療期員工等人員的收入緊密相聯, 據中新經緯用戶端不完全統計, 截至4月25日, 已有遼寧、新疆、江西、西藏、廣西、上海、雲南和山東8省市上調2018年最低工資標準。 公開資料顯示, 廣東、四川、安徽也將上調。 目前來看, 上海月最低工資已達2420元, 在各省市中最高。
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有一套嚴格的測算體系,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 確定最低工資標準要考慮的因素有:當地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準等。
確定的方法主要有比重法和恩格爾係數法。
比重法是確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戶為貧困戶, 再統計出其人均生活費用支出水準, 乘以每一就業者的贍養係數, 加上一個調整數。
恩格爾係數法是根據有關資料,
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應調整一次。 每次基本在3、4月份公告。
最低工資是不是越高越好?最低工資標準是一把雙刃劍, 並不是越高越好, 需要適時適度。
如果提高得過慢過少, 會影響低收入勞動者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水準, 甚至出現用工荒。
但如果提高得過快過多, 則會加重企業負擔, 可能導致企業裁員, 從而不利於穩定和擴大就業;
如果上調幅度超出當地經濟承受能力, 還會影響地區經濟的穩定發展;如果調整過於頻繁,則會干擾市場的正常運行等。
最低工資會妨礙員工漲工資嗎?值得注意的是,
另外, 目前部分用人單位把加班加點工資、內部福利待遇等都包括在最低工資內, 或採取提高勞動定額、降低計件單價、任意延長工作時間等手段來混淆或曲解最低工資的內涵, 都是違反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