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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車被劃,去劃別人的 如此“洩憤

自己的汽車被劃, 於是酒後帶著兩位“男閨蜜”連劃多輛汽車洩憤。 經江蘇省揚州市廣陵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日前, 揚州市廣陵區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 分別判處宋丹等三人有期徒刑一年, 緩刑一年。

2017年10月27日上午, 揚州的陳女士像往常一樣離開家, 準備開車外出。 走到自己的別克車旁, 她發現車子右側有一道深深的劃痕, 從右前門一直延伸到右後門。 陳女士的內心頓時緊張起來, 趕緊前去檢查自己停在附近的另一輛寶馬轎車, 發現也被劃傷了。 陳女士立即報警。

此時, 揚州東關派出所已接到該社區多名居民的報案,

報案內容均是自家汽車被劃傷。 警方趕至現場, 通過調閱現場及周邊監控, 發現一男一女較為可疑, 其中一名可疑男子駕駛的汽車就停在案發現場附近。 當天, 該可疑男子的身份被查明, 他叫徐華。 10月30日上午, 警方將徐華抓獲。 歸案後, 徐華交代了夥同朋友宋丹、袁冰二人劃車的犯罪事實。 二人也很快歸案。

原來, 案發前一晚, 10月26日22時許, 宋丹和“男閨蜜”袁冰、徐華等人一起吃燒烤。 酒桌上, 宋丹說自己的汽車前兩天被人劃了, 卻找不到肇事者, 無處撒氣。 她向袁冰和徐華提出, 喝完酒要去劃別人的汽車洩憤, 得到二人的回應。

10月27日淩晨, 三人在社區周邊連劃13輛車。 劃完一遍, 宋丹覺得還不解氣, 又補劃了一遍。

由於當時光線不是很好, 幾個人又喝了酒, 宋丹自己的車也在被劃車輛之列。 經價格認定, 被劃車輛損失金額共計1.66萬元。 案發後, 宋丹等三人賠償了被害車主的經濟損失, 取得了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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