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農業委員會發佈了【關於印發全省2018年耕地輪作休耕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 主要內容是:
1、休耕輪作政策的補貼對象;
2、休耕輪作政策的補貼標準是多少;
3、補貼區域詳細目錄。
不多說了, 看乾貨……(標紅部分一定要看)
關於印發全省2018年耕地輪作休耕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
輪作和休耕補貼縣區、補貼標準、補貼物件, 已經確定了!
對2016年、2017年已實施輪作的區域, 按照“一定三年”的要求繼續開展試點, 已落實的各項試點任務不變, 保持政策的連續性。
2018年農村新增500萬畝耕地輪作試點任務以第三、四、五積溫帶為主, 兼顧其他積溫帶。 以縣(市、區)為單位, 最低實施面積不小於10000畝, 且要集中連片, 鼓勵以縣(市、區)為單位整建制推進。
輪作試點一定三年不變, 參加試點的農戶要與鄉鎮政府簽定一份為期三年的輪作協議。
【休耕試點】
2018年農村新增100萬畝水稻休耕試點以三江平原第三、四積溫帶井灌稻區為重點,
鼓勵水稻休耕試點以鄉鎮或行政村為單位, 集中連片整建制推進, 確保有成效、可持續。 水稻休耕試點一個週期三年, 年際間休耕地塊可以在同一區域內動態調整。
輪作和休耕補貼縣區、補貼標準、補貼物件, 已經確定了!
【補助物件】
試點的補助物件為自願參加耕地輪作休耕的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或自主經營的農戶。
試點補助對象是實際生產經營者, 而不是土地承包者。
在試點縣(市、區)內合法耕地上, 嚴格按照與鄉鎮政府簽訂協定書確定的內容(含地塊資訊、任務面積、技術路徑、相關義務等)開展輪作休耕輪作。 承擔試點任務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或自主經營的農戶, 原則上“一定三年”不變, 即:
承擔試點任務起始年份是2016年的, 補助到2018年;承擔試點任務起始年份是2017年的, 補助到2019年;承擔試點任務起始年份是2018年的,
【補助標準】
暫定輪作試點每畝每年補貼150元, 水稻休耕試點每畝每年補貼500元, 最終以中央財政核發標準為准。
【補助方式】
試點市縣採取人工實測與衛星遙感監測相結合的方式, 於8月31日前完成試點任務面積核查工作, 並將核查結果在鄉鎮村屯進行公示, 公示期不少於5天, 作為補助資金發放依據。
省財政廳依據省農委提報的試點市縣核查結果和資金分配意見, 履行報批程式後, 將中央財政專項補助資金直接撥付到試點市縣。
試點市縣根據試點協定內容和核查結果, 按照補貼標準, 將補助資金兌付給承擔試點任務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或農戶。
【試點市縣輪作、休耕分配表】
輪作和休耕補貼縣區、補貼標準、補貼物件, 已經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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