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經中共中央批准, 中共中央紀委對江西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李貽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 李貽煌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李貽煌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 違背黨的宗旨, 漠視群眾利益長期搞特權, 進行利益輸送和利益交換, 嚴重違反黨的紀律, 並涉嫌多種違法犯罪, 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 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 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 決定給予李貽煌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李貽煌簡歷
李貽煌, 男, 漢族, 1962年10月出生, 福建晉江人, 1982年8月參加工作, 1987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中南大學有色冶金系有色冶煉專業畢業, 在職碩士研究生學歷,
1978.10在東北工學院有色金屬冶金系重金屬冶煉專業學習
1982.08歷任江西銅業公司貴溪冶煉廠副廠長、廠長等職
2001.01歷任江西銅業集團公司黨委委員、黨委副書記, 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長, 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
2011.08鷹潭市委常委2013.01江西省政府副省長(簡歷摘自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