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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查處首例無證駕駛共用電動汽車違法行為 男子被拘留15日

無證駕駛的男子駕駛的共用汽車

無證駕駛的男子駕駛的共用汽車

中國江西網訊 記者李運輝、見習記者劉瑞芬報導:4月25日, 記者從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獲悉, 4月24日上午11時15分左右, 南昌東湖交警七中隊查處首例無證駕駛共用電動汽車違法行為, 涉事男子被處罰款1000元, 並拘留15日。

據瞭解, 4月24日上午11時15分左右, 東湖交警七中隊在南昌市豫章路進行日常交通違法整治工作中時,

發現一輛牌照為贛AD02318的共用汽車正由北往南逆行, 執勤民警立即將其攔下。 在詢問的過程中, 得知駕駛人周某居然沒有駕駛證, 民警隨即將其帶回大隊交由業務部門進行處理。

按照規定, 周某被處罰款1000元, 並拘留15日。 對於當事人如何繞開共用汽車平臺身份資訊監管, 成功開鎖駕駛的問題, 東湖交警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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