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的男子駕駛的共用汽車
無證駕駛的男子駕駛的共用汽車
中國江西網訊 記者李運輝、見習記者劉瑞芬報導:4月25日, 記者從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獲悉, 4月24日上午11時15分左右, 南昌東湖交警七中隊查處首例無證駕駛共用電動汽車違法行為, 涉事男子被處罰款1000元, 並拘留15日。
據瞭解, 4月24日上午11時15分左右, 東湖交警七中隊在南昌市豫章路進行日常交通違法整治工作中時,
按照規定, 周某被處罰款1000元, 並拘留15日。 對於當事人如何繞開共用汽車平臺身份資訊監管, 成功開鎖駕駛的問題, 東湖交警還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