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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鄲緊急叫停“共用電單車”,原因是……

隨著邯鄲市共用單車的不斷發展, 前一段時間城市街頭也出現了共用電動自行車的身影, 而且數量在不斷增加。 交通運輸部明確表示: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對於已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的要求依法依規加強管理。

為什麼不鼓勵發展

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呢?

小編在這裡告訴你!

政 策 解 讀

2017年8月2日, 交通運輸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質檢總局、國家旅遊局等10部門聯合出臺了《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提出, 要引導企業合理有序投放租賃自行車車輛, 但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2017年9月21日, 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吳春耕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的政策建議是經過反復論證和分析的。 因為當前市場上投放的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普遍超標、容易發生交通事故、火災隱患突出、車輛運行安全風險高、電池污染問題嚴重, 建議各地審慎對待, 從嚴掌握。

對此,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機動車輛安全研究室主任周文輝表示, 租賃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共用自行車“接駁換乘、短距離出行”的發展定位。 另外, 租賃電動自行車本身是機械化的出行工具, 存在很大安全隱患。 “不是什麼人都能騎得了電動自行車的, 駕駛人沒經過駕駛培訓, 冒然上路,

很容易發生危險。 ”

其他市禁止發展共用電動自行車做法1

杭州市

2017年4月, 杭州市制定了《杭州市促進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規範發展指導意見(試行)》, 明確規定杭州暫時禁止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2

上海市

2017年5月, 上海叫停共用電單車, 並對已上路的6萬輛車進行相應處理。

3

鄭州市

2017年5月, 鄭州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委員會、城市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品質技術監督局、環保局共6家單位, 對在該市開展共用電動自行車業務的相關公司負責人進行約談, 要求立即停止運營行為。

4

北京市

2017年9月15日出臺的《北京市鼓勵規範發展共用自行車的指導意見(試行)》提出, 綜合考慮騎行安全和停放秩序、道路通行條件、充換電配套設施安全等因素和公共服務等特性,明確不發展電動自行車作為共用自行車。

邯鄲市做法

2018年2月28日,我市出臺《邯鄲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工作辦法》明確規定:對我市共用單車總量進行控制,不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2018年3月5日,邯鄲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確規定:禁止擅自新增或非正常退出行為。

綜合考慮騎行安全和停放秩序、道路通行條件、充換電配套設施安全等因素和公共服務等特性,明確不發展電動自行車作為共用自行車。

邯鄲市做法

2018年2月28日,我市出臺《邯鄲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工作辦法》明確規定:對我市共用單車總量進行控制,不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2018年3月5日,邯鄲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確規定:禁止擅自新增或非正常退出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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