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況說明,
1、新房4房, 馬上入住了, 原來住的老房子在邊上大概15分鐘路。
2、小孩:大寶小班, 二寶一歲多點(二寶跟著老婆姓)。
3、原來和我(男方)的父母一起住,
4、雙方父母均退休在家。 有養老保險。 丈母娘離我們1個半小時的公車車程(自己開車50分鐘), 丈母娘暈車, 不能做公車, 活動範圍電瓶車往返距離。
5、現在情況老婆帶二寶住娘家了, 這一個月老婆就帶小娃去丈母娘家裡了, 雙休的時候見面。 原因是保姆辭職, 我媽說有點累, 想叫丈母娘一起過來幫忙帶小孩, (2個娃出生到現在基本上丈母娘沒怎麼帶, 就是雙休的時候, 去丈母娘家去的時候幫忙帶了下, 主力還是我們夫妻倆。 )上次也有次這原因, 老婆在娘家住了半個月。
6、我們也提出來叫丈母娘來市區幫忙帶娃, 可以給她租房子住, 去年也有次保姆辭職了, 老婆帶小寶在娘家住了半個月,
7、事情就這樣拖著, 大家也沒說開, 都是都表達了自己的意思。
我老婆的意思是, 新房子我們住(或者老房子我們住, 就是想分開住), 我父母住老房子, 在叫個保姆, 白天我們送大寶去學校, 二寶送我父母那裡, 他們和保姆一起帶, 晚上我們去我父母那裡吃飯, 吃了飯晚上, 我們把娃帶回新房。
我媽的意思, 兩邊的父母都住新房子, 或者一方住老房子, 一起帶娃。 住一起的優勢就是, 老房子租掉, 錢給我們還房貸(一年5萬,
丈母娘的意思:叫她帶娃可以, 送到丈母娘家, 她會帶的, 來市區她是不要的(不管是不是和我父母一起住)
我的意思:只要有個父母來幫我們帶娃就好了, 我的想法雙方父母輪流住, 新房在叫個保姆。 我父母也能在老家休息下(我們在鄉下也有自建房)。 但是丈母娘不肯來, 按我老婆的想法, 感覺對不住我父母。
這可能和二胎跟老婆姓也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