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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與丈夫協議離婚,一年後再婚前夫拿結婚證到公司說她犯重婚罪

奇聞故事

公司會計李曉萍休完年假, 第一天上班, 發現大家看自己的眼神怪怪的。 好姐妹王大姐悄悄對她說:“保衛處的人來找你好幾次了!”李曉萍一驚,

問道:“找我幹什麼?”

王大姐搖搖頭, 說:“你快打開電腦看看, 你的事都成公司一大新聞了!”李曉萍急忙打開公司內部網。 出現在她眼前的是一條驚人新聞:傳公司會計李曉萍犯重婚罪, 保衛部門正在取證……

李曉萍只覺得腦袋嗡嗡直響, 問道:“這是誰寫的?這不是胡說嗎?”

王大姐責怪道:“我的姑奶奶, 你是真傻還是裝傻?說說看, 這些天你請假都幹了些啥?”

李曉萍愣了一下, 她確實有難言之隱。 李曉萍有過一段不幸的婚姻, 三年前和同公司的張大虎結婚, 不到一年因感情不和, 經法院調解離婚了。

去年, 她又認識了趙林, 經過一年的交往, 他們決定結婚。 這些天休假就是去辦理婚事的。 因為是第二次結婚, 所以她刻意低調,

誰也沒告訴。 誰想到, 如今不但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了, 而且莫名其妙地被誣陷犯了重婚罪。

李曉萍越想越氣, 一怒之下, 來到了保衛處。 一進門, 她就鐵青著臉, 對保衛處許處長大聲嚷道:“我報案, 有人誣陷我!”

許處長站起身來, 嚴肅地說:“李曉萍, 我們已經找了你好多次了, 你倒說說看, 誰誣陷你了?”

李曉萍搖搖頭, 說:“我不知道, 但網上說我犯了重婚罪, 就是誣陷。 ”

許處長從辦公桌上拿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提醒道:“喏, 上面清清楚楚寫著:有配偶而重婚的, 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可是犯法啊!”

李曉萍越聽越糊塗, 她從包裡掏出結婚證, 放到桌上, 大聲說:“我結婚是受法律保護的!”

許處長見她口氣很硬, 不由歎了口氣, 從辦公桌抽屜裡取出一本結婚證, 打開來, 是李曉萍和前任丈夫張大虎的結婚證。

許處長把兩本結婚證放在一起, 說:“舉報人就是你的前夫張大虎。 看看吧, 兩本結婚證, 說你重婚, 你還不服氣, 這不是事實嗎?”

李曉萍一見, 急忙說道:“我和張大虎早已離婚了, 他一定是見我結婚, 故意找茬!”

許處長看看兩本結婚證, 思索了一會兒, 說:“據我瞭解, 辦理離婚手續時, 民政部門是要收回結婚證的, 然後才發離婚證, 你有離婚證嗎?”

李曉萍愣住了, 自從法院判決後, 她還真沒想到要去民政部門取離婚證。 難道自己真的在不經意間犯了重婚罪?李曉萍不寒而慄!

見李曉萍低頭不語, 許處長嚴厲地吩咐道:“重婚是要坐牢的。

你現在馬上停止手頭的工作, 準備接受處分。 對於這件事, 公司肯定要嚴肅處理的!”

回到家, 李曉萍越想越不對頭, 如果我是重婚, 那民政部門又怎麼會給我開出結婚證呢?明明是法院判決離婚後再去結的婚, 為什麼卻被說成是重婚呢?

第二天, 李曉萍來到了律師事務所, 找到離婚時聘請的王律師, 訴說了心中的疑問。 王律師聽了, 立即安慰她:“沒事, 你們單位對重婚的理解有偏差!”

說著就和許處長取得了聯繫。 王律師告訴許處長, 法院的民事調解書上已寫明離婚, 有了法院判決, 就不需要再領離婚證。 因此, 李曉萍前夫張大虎告她的重婚罪是不成立的。

事後, 許處長不好意思地對李曉萍說:“看來我們當領導的要多學點法律知識才行,

要不, 下一個下崗的人就輪到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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