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劉常娟 戴傳保)福鼎一男子為解朋友“燃眉之急”, 借錢給朋友用於賭博, 在雙方簽訂了借貸合同後卻遭遇“討債無門”, 最終訴至市法院, 要求朋友夫妻二人共同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 乍一看不過是普通的民間借貸案件, 但事實並不簡單……
2017年8月至9月間, 沉迷於網路賭博的陳某因一時手頭拮据, 開口向朋友黃某借錢。 黃某明知陳某借這筆錢的目的是用於賭博, 受高額利息的誘惑, 答應借錢給陳某。 陳某為了滿足賭博的一時之癮, 無視每天產生的高額利息, 多次通過微信、支付寶及銀行轉帳等方式,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 合法的民間借貸行為受國家法律保護, 但是債權人明知債務人用借貸所得從事違法行為的, 雙方之間的借貸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黃某明知陳某借款用於賭博, 仍為提供借款, 雖然“借款合同”形式合法, 但其行為屬於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系無效的民事行為, 不受法律保護, 黃某的訴訟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遂最終判決駁回黃某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