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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將施行城市綠化條例

《柳州市城市綠化條例》5月1日起施行

“紫荊花城”建設有法可依

廣西新聞網-南國今報柳州訊4月28日上午, 柳州市人大常委會在文昌會議中心召開新聞發佈會, 宣佈從5月1日起, 正式實施《柳州市城市綠化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該條例是柳州市行使地方立法權後, 制定出臺的第二部實體法規, 今年3月29日, 《條例》已獲自治區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批准。

柳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梁日春介紹, 此次《條例》出臺之前執行的有關城市綠化法規, 一是國務院發佈的《城市綠化條例》, 二是《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辦法》。

這些法規位元階較高, 內容多為原則性條款、操作性不強, 加上制定時間較早, 難以滿足柳州現階段城市綠化工作的實際需要。 為此, 柳州市人民政府從去年開始, 組織開展了條例的起草工作。

柳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林炬介紹, 《條例》中有諸多“柳州元素”, 既借鑒吸收了相關城市成熟的經驗做法, 又充分結合柳州實際融入了地方元素。 例如在特色條款設置方面, 設置了鼓勵發展立體綠化、強化裸露地面治理、對石山進行綠化和修復治理等條款。

市園林局總工程師黃旭慧說:近年來, 柳州市園林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設“生態家園、五彩畫廊”的花園城市工作目標, 積極實施花園城市1.0版、2.0版工程, 在市城區內種植了26萬株洋紫荊,

現已初顯成效, 紫荊花城和花園城市的品牌效應正在形成。 于5月1日正式施行的《條例》, 將進一步推動紫荊花城和花園城市的建設。

如在條例第四條中, 規定了“城市綠化要推廣彩色綠化、立體綠化等綠化形式, 突出本市山水園林城市風貌和特點……要組織培育、應用適宜本市的植物種類”;條例第八條規定了“對城市主幹道、重點區域注重配置突出本市特色的綠化樹種, 形成完整的城市綠化體系”。 其中“彩色綠化”指向的是推廣各類花卉樹種的種植, 而“適宜本市的植物種類”和“突出本市特色的綠化樹種”, 從目前來看, 洋紫荊當仁不讓地成為代表樹種。

通過以地方性法規的形式, 將花園城市的創建提升到法規的層面,

這充分體現了柳州市運用法治思維和方式規範和促進城市綠化工作、推進紫荊花城和花園城市建設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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