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 在南京市龍蟠南路長樂路路口發生一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經晝夜工作, 初步查明案件情況, 現通報如下:
警方通過事故現場勘查,
調取事故現場道路監控視頻錄影,
依法勘驗犯罪嫌疑人在事故現場駕車時與他人接打手機雙向通話記錄及雙方的供述、證詞,
以及群眾向警方提供的行車記錄儀事故現場視頻及證詞等,
現初步查明:
4月25日9時35分許, 犯罪嫌疑人鄧某某 ( 男, 1972年出生, 本市鼓樓區人, 在某茶社打工。 持有A2D駕駛證, 處於有效期內 ) 駕駛蘇AC7V53 黑色東風日產小轎車 ( 處於檢驗合格期內, 車主系鄧某某本人 ) , 行駛至龍蟠南路長樂路路口由南向西左轉彎時闖紅燈, 因撿拾滑落在車內正在接聽的手機致車輛失控, 撞到騎電動自行車由西向東正常行駛的陳某 ( 女, 1985 年出生, 本市秦淮區人, 某大型超市員工 ) , 致陳某當場死亡。
△車輛碰撞後嚴重受損 報料人供圖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接警後, 迅速派員趕赴現場, 將鄧某某控制, 第一時間帶至南京市第一醫院抽取血樣, 並帶至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紅花派出所進行尿液檢測。 經檢測, 鄧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小於5mg/100ml.對照國家相關標準,
4月24日晚,
鄧某某與他人在一飯店飲酒聚餐,
後到某 KTV 喝酒唱歌至4月25日淩晨1時許。
肇事者曾是民警, 因受賄被開除公職
另據調查, 肇事者鄧某某原為南京市公安局建鄴分局巡特警大隊民警, 南京市公安局建鄴分局巡特警大隊民警, 2008年因幫人多分拆遷款, 收受他人給予的9萬元。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 2008 年4月至12月, 在南京市河西新城區四期濱江大道南延地塊拆遷項目中, 被拆遷戶趙某某為多得拆遷補償款, 其女兒趙某請托鄧某某從中幫忙。 鄧某某利用自己職權所形成的便利條件, 向該專案拆遷組長負責人打招呼, 使趙某某通過違規分戶、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方式,
2014年1月因犯受賄罪被建鄴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同年2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目前,
南京市公安機關已將犯罪嫌疑人鄧某某刑事拘留,
案件偵辦工作正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