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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曾經為喜歡的人做過什麼堪稱“瘋狂”的事?

有一個回答讓我印象很深刻, 她說, 她幫自己喜歡的男生追到了兩個女生——“我喜歡的人有喜歡的人, 我就幫忙追啊, 成功了兩個, 但我天天哭”。

也是, 在太喜歡一個人的時候, 人還有什麼脾氣呢, 還有什麼自尊呢, 早就不要自尊了, 自尊就像腳上的鐐銬, 給心臟的一巴掌, 太不舒服了。

我也為喜歡的人做過瘋狂的事, 比如我出去旅遊的時候, 會花好大把的錢給我喜歡的男孩子買紀念品, 咖啡, 相框, t恤, 簡直一份大禮包, 但我到最後都沒有送出去, 甚至都沒有告訴他, 沒有問過他收不收, 因為他很可能不願意收的,

當初那個走在人群裡會向朋友裝作不認識我的人不就是他麼, 我心裡識趣得很。

但你看, 我那麼窮的時候, 沒有什麼生活費的時候, 還是為他花了這麼一筆……可以說是完全沒有用的錢。

不被接納的真心就很像這份大禮包啊, 被棄置是唯一結局。

你也許覺得這不算瘋狂吧, 但我跟你講, 這種事兒我18歲可以做, 現在做不出來了, 現在對一個人的喜歡, 像高海拔地帶的氧氣, 很稀薄, 幾口過後就沒了。

悄悄喜歡一個人幾天, 幾天後我可能就忘了。

不誇張, 現在工作這麼忙, 扛過deadline的我已經奄奄一息, 只想倒頭大睡, 誰要在這時候找我風花雪月, 我直接裝死。

女孩子們以後也會懂的, 瘋狂是一種奢侈, 主觀和客觀上都是, 你追過幾個人後自己會倦,

年紀大了後身上擔子也會越來越重, 還能為了愛情作死的時間段, 就那麼一小截。

你喜歡的人是什麼?是一個你的情緒投射的物件。

挑衣服的時候, 她眼睛亮晶晶地看著我, 問我, 你覺得他喜歡什麼類型的呢, 我穿這件行嗎, 那件行嗎。

那時候我沒覺得她矯情, 我就覺得羡慕, 有一個喜歡的人可真好。 我每天張口就是工作工作, 沒什麼勁兒, 反而是她顯得生機盎然。

我真希望我有一個非常喜歡的人, 可以為他瘋狂那麼幾次。

——生命中沒有任何一段時間是開心與失落如此強烈的時間, 這種體驗, 雖然未必happy ending, 在我看來也很值得。

人沒有情緒投射的時候, 不知道該去喜歡誰的時候, 才是最無助的時候。

朋友跟那個男孩子的後續, 是男孩子告訴她自己剛剛分手沒多久, 一時半會兒不再戀愛。 但我想說, 並不是你沒有跟喜歡的人在一起, 這段喜歡就毫無意義——你的心動是真實的, 你的心碎是真實的, 你對他的付出也是真實的, 這些經歷可寶貴了, 在你的心一點一點老去過後,

這些經歷也是發光的, 是浮在水面的珍珠。

像我想起18歲時曾經為了喜歡的人穿越一整個城市, 也滿是留戀。

何妨大膽喜歡一個人, 何妨瘋狂一次?成功最好, 失敗了也是記憶。

橫豎都不虧。

對感情要求低一點兒, 反而更容易開心, 在感情裡不開心的, 都是貪圖得多的人, 比如希望自己喜歡的人一定要跟自己在一起, 還希望在一起就永遠不要分開, 這樣一點也不好, 我經歷了很多坎坷才懂, 人生很多時候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還在走的時候, 珍惜這個時刻就好。

我就想告訴女孩子們, 喜歡他的時候把你的熱愛傳達到, 為了他去做幾次之後可能再也不會做的事情, 不虧。

並不是最後他沒有點頭說, “好呀我們在一起”, 你的這段喜歡就沒意義了, 不是, 真的不是。

至少我覺得, 在人生偶爾無趣的時候, 能有一個喜歡的人, 是一種幸運, 他的出現, 也已經是一種拯救。 喜歡他的我是開心的, 幻想能夠和他在一起的我, 是開心的。

而且我因為這段喜歡, 變得更瞭解自己, 也更瞭解愛情。 這段喜歡不是敗筆,不是應該完全撕除的東西,它是一種鍛造,會慢慢地潛入我們以後的性格。

我以前在給喜歡的人花錢買紀念品的時候,是真的開心,雖然那筆錢確實浪費掉了,但我光是想像他收到時候的樣子,就覺得無比幸福。後來更有錢了,買奢侈品是很滿足,倒也沒有什麼快要衝出胸膛的幸福了。

還能喜歡上一個人,還能為他瘋狂,已經很幸福了。

所以盡情享受你的心動跟心碎吧,少女。

反正放眼望去不知道該喜歡誰的我,覺得很低落。

END

今日插圖|電影《別讓我走》

這段喜歡不是敗筆,不是應該完全撕除的東西,它是一種鍛造,會慢慢地潛入我們以後的性格。

我以前在給喜歡的人花錢買紀念品的時候,是真的開心,雖然那筆錢確實浪費掉了,但我光是想像他收到時候的樣子,就覺得無比幸福。後來更有錢了,買奢侈品是很滿足,倒也沒有什麼快要衝出胸膛的幸福了。

還能喜歡上一個人,還能為他瘋狂,已經很幸福了。

所以盡情享受你的心動跟心碎吧,少女。

反正放眼望去不知道該喜歡誰的我,覺得很低落。

END

今日插圖|電影《別讓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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