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有朋友可言麼?在相等的利益的情況下, 可能會有。
但是現實總是給人致命一擊。
張小林是某公司的員工她和同事小王在工作過程中相知、相識、相互配合, 不久就建立了男女關係, 不斷的感情加深, 到了5個月時就已經認定對方。
於是他們結婚了。
但是他們所在的公司對於“辦公室戀情”是絕對不允許的。 因此小林從貪戀愛到結婚, 沒有告訴過任何人。 他們都是瞞著大家。 他們並沒有公開。
小林在公司一直有一個“閨蜜”他們同屬於一個部門, 大家性格相同, 基本上很快就從同事的感情變為“閨蜜”也經常邀約一起出去逛街、在公司經常能看見她們兩一起的身影。
小林談戀愛的事情“閨蜜”也知道, 但是小林一直沒有告訴她是誰。
在一起偶然的吃飯中, 小林告知“閨蜜”自己已經結婚了。
閨蜜表示非常的震驚, 讓小林必須帶老公請她吃飯, 被纏的沒有辦法, 小林才偷偷告訴閨蜜, 和她結婚的是同事小王。 就是因為公司不允許辦公室戀情於是一直都沒有公開。
也希望閨蜜保密。
但是第二天, 小林卻被領導叫到了辦公室。
領導直接開門見山, 我聽說你跟小王結婚了?小林一聽就知道完了!
只能懦懦的回答到,
領導問多久了, 小林回答到有一個月了.可是…
領導打斷了她的話, 我知道你們是怕公司不允許辦公室戀情一直沒有公開, 雖然們兩個工作表現一直都非常積極, 但是公司畢竟是公司, 有他的制度。 你們自己商量一下必須走一個。
但是…領導邊說邊從抽屜裡拿了一個紅包出來。 遞給了小林。
你們兩個結婚都結了我這個領導也應該有點表示。
小林望著領導, 看著手裡的紅包默默無語。
她心理還是有些疑惑, 忍不住問領導什麼時候知道自己結婚的。
領導只回答到, 小林啊, 這有時候交朋友也需要謹慎。
不用領導在明說, 小林全都懂了, 只怪自己錯信了別人, 職場沒有友情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