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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男員工隱婚1個月,告訴了閨蜜後,第二天領導把她叫到辦公室

工作中有朋友可言麼?在相等的利益的情況下, 可能會有。

但是現實總是給人致命一擊。

張小林是某公司的員工她和同事小王在工作過程中相知、相識、相互配合, 不久就建立了男女關係, 不斷的感情加深, 到了5個月時就已經認定對方。

於是他們結婚了。

但是他們所在的公司對於“辦公室戀情”是絕對不允許的。 因此小林從貪戀愛到結婚, 沒有告訴過任何人。 他們都是瞞著大家。 他們並沒有公開。

小林在公司一直有一個“閨蜜”他們同屬於一個部門, 大家性格相同, 基本上很快就從同事的感情變為“閨蜜”也經常邀約一起出去逛街、在公司經常能看見她們兩一起的身影。

小林談戀愛的事情“閨蜜”也知道, 但是小林一直沒有告訴她是誰。

在一起偶然的吃飯中, 小林告知“閨蜜”自己已經結婚了。

閨蜜表示非常的震驚, 讓小林必須帶老公請她吃飯, 被纏的沒有辦法, 小林才偷偷告訴閨蜜, 和她結婚的是同事小王。 就是因為公司不允許辦公室戀情於是一直都沒有公開。

也希望閨蜜保密。

但是第二天, 小林卻被領導叫到了辦公室。

領導直接開門見山, 我聽說你跟小王結婚了?小林一聽就知道完了!

只能懦懦的回答到,

我和小王確實已經結婚了。

領導問多久了, 小林回答到有一個月了.可是…

領導打斷了她的話, 我知道你們是怕公司不允許辦公室戀情一直沒有公開, 雖然們兩個工作表現一直都非常積極, 但是公司畢竟是公司, 有他的制度。 你們自己商量一下必須走一個。

但是…領導邊說邊從抽屜裡拿了一個紅包出來。 遞給了小林。

你們兩個結婚都結了我這個領導也應該有點表示。

小林望著領導, 看著手裡的紅包默默無語。

她心理還是有些疑惑, 忍不住問領導什麼時候知道自己結婚的。

領導只回答到, 小林啊, 這有時候交朋友也需要謹慎。

不用領導在明說, 小林全都懂了, 只怪自己錯信了別人, 職場沒有友情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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