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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眼這三點,加大依法治軍工作力度

來源中國軍網綜合

習主席強調指出, 要加大依法治軍工作力度, 強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維, 加快構建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系, 加快推動治軍方式根本性轉變。 貫徹落實習主席重要指示精神, 要堅持以更高的站位、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更有力的舉措將依法從嚴貫穿到國防和軍隊建設各領域全過程, 不斷推動依法治軍實踐向縱深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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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依法治軍工作力度

■王志國 鮑永娟

習主席強調指出, 要加大依法治軍工作力度, 強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維, 加快構建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系, 加快推動治軍方式根本性轉變。 這一重要指示進一步提領了新時代法治軍隊建設大綱, 豐富了我們黨建軍治軍基本方略的內涵。 貫徹落實習主席重要指示精神, 要堅持以更高的站位、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更有力的舉措將依法從嚴貫穿到國防和軍隊建設各領域全過程,

不斷推動依法治軍實踐向縱深發展。

強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維

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維是建設現代化法治軍隊的精神基石和重要支撐。 建設世界一流軍隊, 實現國防和軍隊現代化, 不僅是裝備與技術的升級換代, 更重要的是治軍理念的深刻轉變。 這就需要全軍不斷強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維, 使法治建設在強軍興軍實踐中發揮重要的保障作用, 為建設世界一流軍隊固本培元、奠基啟新。

牢固樹立憲法法律權威。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 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 樹立憲法法律權威, 需要全軍官兵不斷增強憲法法律意識, 自覺做憲法法律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自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法治理念。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 都必須依照憲法法律行使權力或權利、履行職責或義務, 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 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逐利違法、徇私枉法。

不斷夯實法治信仰根基。 “法律必須被信仰, 否則它將形同虛設。 ”唯有將官兵對法治的認同內化為官兵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外化為幹事創業的工作方式、生活習慣和行為準則, 法治信仰才能真正落到實處。 憲法規定, 中央軍事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 當前堅定法治信仰, 最緊要的就是要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堅決維護和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 法規實施過程及效果, 直接影響官兵對法規的信任態度, 這就需要在司法、執法、守法等實踐中不斷培樹法治威信, 不斷培育法治文化, 真正在全軍形成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進一步培育科學嚴謹的法治思維。 法治思維是基於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對法治的信念來認識事物、判斷是非、解決問題的思維方式。 能否運用法治思維, 直接關係到法治軍隊建設。 當前正值改革攻堅期、社會轉型期, 我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需要運用法治思維解決發展中的問題。 這就需要領導幹部始終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 時刻做到自覺在法律範圍內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

切實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 確保權力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加快構建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系

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系, 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在國防和軍隊建設領域的生動體現。 加快構建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系, 就要在構建系統完備、嚴密高效的軍事法規制度體系、軍事法治實施體系、軍事法治監督體系、軍事法治保障體系上使常勁、用長功, 堅決維護法規制度權威性, 不斷強化法規制度執行力。

加快構建完備的軍事法規制度體系。 軍事法規制度是依法治軍、從嚴治軍的前提和基礎。 黨的十八大以來, 我軍加快抓好重點立法專案落實,共制定出臺了軍事法規40餘部,涉及全面深入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幹部選拔任用、武器裝備管理、聯合作戰等方方面面,但仍存在軍事法規制度不健全不配套的問題。進入新時代,就要堅持以憲法為總綱,進一步加強軍事法規制度體系的頂層設計,科學確定框架結構、規範內容和建設的路線圖、時間表,增強系統性、精細化、實用性。進一步完善軍事立法規劃,立法工作機制和程式,突出立法重點,堅持立改廢釋並舉,不斷提高軍事法規制度之間的匹配性、連貫性和協調性。要加強同國家立法的銜接,讓更多備戰急需、改革急需、官兵急盼的軍事法規制度落地落實。

加快構建系統的軍事法治實施體系。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軍事法規制度只有堅決貫徹執行,不打折扣,才能確保強軍興軍的各項戰略部署扎實推進、取得實效。這就需要進一步推進軍隊領導管理模式和運行機制法治化,不斷形成黨委依法決策、機關依法指導、部隊依法行動、官兵依法履職的良好局面。嚴格整肅軍紀,完善執法制度,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切實維護法規制度的嚴肅性。按照標準化、流程化、精細化原則,建立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運行機制,不斷增強軍事法規制度執行力。

加快構建嚴密的軍事法治監督體系。嚴密的軍事法治監督制度,是軍事法規制度有效執行的保證。當前,軍事法治監督還存在著監督體制不夠健全、監督實施不夠規範、責任追究不夠嚴格等問題。應強化法治監督力度,防止和糾正軍事法規制度在制定和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偏差和打折扣,促使各級正確行使職權。完善情況報告、檢查督導、明察暗訪、通報講評等制度,形成黨內監督、層次監督、社會監督、群眾監督等方面的合力。進一步優化完善法制、司法、紀檢、監察、巡視、審計等法治監督部門體制,完善執法檢查、案件督查、紀檢巡視、行政監察、經濟責任審計等監督制度,發揮專門監督部門的職能作用。

加快構建有力的軍事法治保障體系。軍事法治保障體系,是軍事法治體系的有力支撐。要進一步加強軍事法治理論建設,有計劃、分步驟地研究依法治軍、從嚴治軍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此外,應緊跟我軍參與國際維和、救援、反恐等新實踐,不斷加大國際交流和法理鬥爭力度,搶佔世界軍事法治理論發展的戰略制高點。加快軍事法律人才隊伍建設,健全軍事法律教育和研究機構,不斷拓寬依託國民教育培育軍事法律人才路子。進一步弘揚軍事法治文化,用文化建設促進軍事法治建設,讓法治思維和法治信仰融入官兵血脈,切實推動依法治軍、從嚴治軍實踐不斷引向深入。

加快推動治軍方式根本性轉變

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要按照法治要求轉變治軍方式,努力實現“三個根本性轉變”,即:從單純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向依法行政的根本性轉變,從單純靠習慣和經驗開展工作的方式向依靠法規和制度開展工作的根本性轉變,從突擊式、運動式抓工作的方式向按條令條例辦事的根本性轉變。軍隊法治化的過程,某種意義上也是一個向陳規告別、與積習決裂的過程。推進依法治軍步入新實踐,就必須對那些不合法治要求的慣性思維、慣例做法、慣常行為來一個大起底、大清除。

推進領導方式和指導方式變革。當前,新的領導指揮體制已經建立起來,只有推進領導方式和指導方式變革,才能實現法規制度與新體制無縫對接、同頻共振。要著力強化集中統一領導,科學設置機構、明確基本職能、依法配製權力,實現管理鏈、建設鏈、指揮鏈、監督鏈有序運轉。形成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運行機制,實現權力科學配置、權力邊界清晰、職能範圍明確,使各級知道“幹什麼,怎麼幹,哪些能幹,哪些不能幹”。依法設定各級人員開展工作的資格條件,嚴格規定各級完成任務的崗位細則、工作流程、行為規範等,實現工作流程流轉有序、標準要求明確細緻、責任時限具體詳細。

推動形成依法運轉的剛性制度。始終堅持法規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執行制度沒有例外,厘清各級責任邊界和權力邊界,盡可能壓縮自由裁量的空間,減少自由發揮的選項,由權力主導向規則主導轉變。完善決策指導和辦事用權的程式規則,善於依據法規制度想問題、抓謀劃,堅持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相結合,推動治軍方式由治標向治本轉變。堅持用法治方式解決軍隊建設改革中的矛盾問題,確保工作循於法、秩序統於法、忙亂止於法,防止出現政出多門、工作隨意性大的問題,確保改革任務壓茬推進、秩序井然。

著力強化真抓嚴管的執行力。在依法治軍上,關鍵是要出實招、見實效,防止浮於表面、停留在口號上。貫徹執行法規制度關鍵在真抓,靠的是嚴管。當前,部隊建設的內外環境發生了很大變化,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強化制度法規約束,使厲行法治、嚴肅軍紀成為鐵律,帶頭改變重人治、輕法治的積弊。要以紀律建設為中心,強化號令意識、守紀意識,真正確保執行制度規定到人到事,按照制度規定管權管事管人。依法治軍關鍵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權。要在尊重官兵主體地位的基礎上,更加突出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真正形成全軍官兵共同建設法治、厲行法治、維護法治的良好局面。

我軍加快抓好重點立法專案落實,共制定出臺了軍事法規40餘部,涉及全面深入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幹部選拔任用、武器裝備管理、聯合作戰等方方面面,但仍存在軍事法規制度不健全不配套的問題。進入新時代,就要堅持以憲法為總綱,進一步加強軍事法規制度體系的頂層設計,科學確定框架結構、規範內容和建設的路線圖、時間表,增強系統性、精細化、實用性。進一步完善軍事立法規劃,立法工作機制和程式,突出立法重點,堅持立改廢釋並舉,不斷提高軍事法規制度之間的匹配性、連貫性和協調性。要加強同國家立法的銜接,讓更多備戰急需、改革急需、官兵急盼的軍事法規制度落地落實。

加快構建系統的軍事法治實施體系。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軍事法規制度只有堅決貫徹執行,不打折扣,才能確保強軍興軍的各項戰略部署扎實推進、取得實效。這就需要進一步推進軍隊領導管理模式和運行機制法治化,不斷形成黨委依法決策、機關依法指導、部隊依法行動、官兵依法履職的良好局面。嚴格整肅軍紀,完善執法制度,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切實維護法規制度的嚴肅性。按照標準化、流程化、精細化原則,建立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運行機制,不斷增強軍事法規制度執行力。

加快構建嚴密的軍事法治監督體系。嚴密的軍事法治監督制度,是軍事法規制度有效執行的保證。當前,軍事法治監督還存在著監督體制不夠健全、監督實施不夠規範、責任追究不夠嚴格等問題。應強化法治監督力度,防止和糾正軍事法規制度在制定和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偏差和打折扣,促使各級正確行使職權。完善情況報告、檢查督導、明察暗訪、通報講評等制度,形成黨內監督、層次監督、社會監督、群眾監督等方面的合力。進一步優化完善法制、司法、紀檢、監察、巡視、審計等法治監督部門體制,完善執法檢查、案件督查、紀檢巡視、行政監察、經濟責任審計等監督制度,發揮專門監督部門的職能作用。

加快構建有力的軍事法治保障體系。軍事法治保障體系,是軍事法治體系的有力支撐。要進一步加強軍事法治理論建設,有計劃、分步驟地研究依法治軍、從嚴治軍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此外,應緊跟我軍參與國際維和、救援、反恐等新實踐,不斷加大國際交流和法理鬥爭力度,搶佔世界軍事法治理論發展的戰略制高點。加快軍事法律人才隊伍建設,健全軍事法律教育和研究機構,不斷拓寬依託國民教育培育軍事法律人才路子。進一步弘揚軍事法治文化,用文化建設促進軍事法治建設,讓法治思維和法治信仰融入官兵血脈,切實推動依法治軍、從嚴治軍實踐不斷引向深入。

加快推動治軍方式根本性轉變

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要按照法治要求轉變治軍方式,努力實現“三個根本性轉變”,即:從單純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向依法行政的根本性轉變,從單純靠習慣和經驗開展工作的方式向依靠法規和制度開展工作的根本性轉變,從突擊式、運動式抓工作的方式向按條令條例辦事的根本性轉變。軍隊法治化的過程,某種意義上也是一個向陳規告別、與積習決裂的過程。推進依法治軍步入新實踐,就必須對那些不合法治要求的慣性思維、慣例做法、慣常行為來一個大起底、大清除。

推進領導方式和指導方式變革。當前,新的領導指揮體制已經建立起來,只有推進領導方式和指導方式變革,才能實現法規制度與新體制無縫對接、同頻共振。要著力強化集中統一領導,科學設置機構、明確基本職能、依法配製權力,實現管理鏈、建設鏈、指揮鏈、監督鏈有序運轉。形成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運行機制,實現權力科學配置、權力邊界清晰、職能範圍明確,使各級知道“幹什麼,怎麼幹,哪些能幹,哪些不能幹”。依法設定各級人員開展工作的資格條件,嚴格規定各級完成任務的崗位細則、工作流程、行為規範等,實現工作流程流轉有序、標準要求明確細緻、責任時限具體詳細。

推動形成依法運轉的剛性制度。始終堅持法規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執行制度沒有例外,厘清各級責任邊界和權力邊界,盡可能壓縮自由裁量的空間,減少自由發揮的選項,由權力主導向規則主導轉變。完善決策指導和辦事用權的程式規則,善於依據法規制度想問題、抓謀劃,堅持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相結合,推動治軍方式由治標向治本轉變。堅持用法治方式解決軍隊建設改革中的矛盾問題,確保工作循於法、秩序統於法、忙亂止於法,防止出現政出多門、工作隨意性大的問題,確保改革任務壓茬推進、秩序井然。

著力強化真抓嚴管的執行力。在依法治軍上,關鍵是要出實招、見實效,防止浮於表面、停留在口號上。貫徹執行法規制度關鍵在真抓,靠的是嚴管。當前,部隊建設的內外環境發生了很大變化,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強化制度法規約束,使厲行法治、嚴肅軍紀成為鐵律,帶頭改變重人治、輕法治的積弊。要以紀律建設為中心,強化號令意識、守紀意識,真正確保執行制度規定到人到事,按照制度規定管權管事管人。依法治軍關鍵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權。要在尊重官兵主體地位的基礎上,更加突出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真正形成全軍官兵共同建設法治、厲行法治、維護法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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