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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廳向校園欺淩“亮劍” 情節特別惡劣或將勒令退學

毆打、惡性懲戒、網上傳播隱私……近一段時間來, 中小學校園欺淩事件在全國各地時有發生, 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同時, 也產生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為防治學生欺淩行為, 4月27日, 安徽省教育廳正式發文向學生欺淩行為“亮劍”, 結合實際, 制定並引發了《加強中小學生欺淩綜合治理方案》。

方案中指出, 中小學生欺淩是發生在校園(包括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內外、學生之間, 一方(個體或群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路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 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群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

方案要求, 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明確具體負責防治學生欺淩工作的科(股)室並向社會公佈, 學校成立學生欺淩治理委員會, 形成上下聯動、部門齊抓共管、學校家庭社會共同關注“三位一體”工作合力, 妥善處理學生欺淩重大事件。 同時, 教育部門和學校要重點抓好校園內欺淩事件的預防和處置, 各部門要加強協作, 綜合治理, 做好校園外欺淩事件的預防和處置。

安徽省教育廳要求, 在學校日常教學管理中, 各地、各學校要根據實際成立由校長負責, 教師、少先隊大中隊輔導員、教職工、社區工作者和家長代表、校外專家等人員組成的學生欺淩治理委員會(高中階段學校還應吸納學生代表)。

同時, 要嚴格落實校園門禁、請銷假、點名和值班巡邏等制度, 加強不良傾向學生、宿舍、晚自習等重點學生、重點區域、重點時段的管理, 杜絕管制刀具被帶入學校。 加強師生聯繫, 密切家校溝通, 及時掌握學生思想情緒和同學關係狀況, 對可能發生的欺淩行為做到早發現、早干預。 另外, 通過加快推進將校園視頻監控系統、緊急報警裝置等接入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監控和報警平臺, 逐步建立校園安全網上巡查機制。 加強學生上下學重要時段、學生途經重點路段的巡邏防控和治安盤查。

尤其要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流動人口子女、困難家庭子女、殘疾兒童、女童的關愛和保護, 健全困境兒童救助保護機制和家校聯繫制度,

不讓弱勢學生群體及所有青少年學生受到欺淩傷害。

根據方案, 對經調查認定實施欺淩的學生, 學校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 可邀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對實施欺淩學生予以訓誡。 對屢教不改或者情節惡劣的嚴重欺淩事件, 必要時可將實施欺淩學生轉送專門(工讀)學校進行教育。 對依法不予行政、刑事處罰的學生, 學校要給予紀律處分, 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開除等處分, 必要時可按照有關規定將其送專門(工讀)學校。

方案中明確提出, 對涉及違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學生欺淩事件, 處置以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為主。 對校外成年人採取教唆、脅迫、誘騙等方式利用在校學生實施欺淩進行違法犯罪行為的,

有關部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 對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從重處罰。 (汪瑞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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