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有資料估計, 中國至少有80%癌症患者會最終因癌症而過早死亡。 關於我國癌症治療現狀, 一個不一定為大眾所知的事實是,
1. 獲得長期治癒的倖存者:估計比例15%
由於癌症本身的生物特點, 多數癌症病灶在早期階段得到有效醫學干預可以使一部分患者獲得治癒, 在有生之年不再發生癌症。
這些患者絕大多數是被醫學技術治癒的, 而且多數是一些發現較早的病例, 中晚期癌症則較為罕見, 這和一個國家的診斷水準、篩查制度息息相關。
另外有一部分是放棄抗癌治療的, 他們由普通的醫學照顧, 獲得了疾病打擊下的基本尊嚴。 但是不可否認最常見的過度治療是中醫藥治療, 其次抗癌的過度治療具有駭人聽聞的內幕。
2. 經醫學干預壽命延長或痛苦減輕, 最終死於癌症, 35%
部分病例即使中晚期, 由於適度而科學的醫學技術的介入,
此時, 好的姑息治療將使那些過早離開人間的生命獲得最大限度的人生價值挽回, 體驗生命的意義與真實, 而不僅僅是痛苦。 在這一方面, 歐美國家的醫療體系也做得相對領先。
這部分人, 們雖然徹底治癒無望, 但是接受了合適的治療, 最終獲得延長生命的效果, 甚至超過五年、十年、二十年。
3. 經醫學干預, 但干預不足、有害干預而過早死亡或未獲得預期療效:25%
現有的技術無法準確分辨治療是否會有效, 部分患者有意無意像抓鬮一樣做了有效者的犧牲品。
醫療意外是醫學發展過程中不可避免的現象, 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患者成為有害醫療的犧牲品, 認識到醫療公平天然不均一性的患者會到更加可靠的醫學中心尋求治療。
多數情況下, 醫學的職業決定了相當一部分的醫務人員具有神聖使命感, 但醫學體系內部是一個相當不均一的巨大系統, 在目前中國這種缺乏自我約束正常發展機制的醫療保健系統框架下, 人的自私趨利性被放大到最大的程度, 因此也造成了醫患關係惡劣、過度醫療等不良現象。
4. 由於種種原因沒有接受醫學干預者: 15%
有15%癌症患者主要因較晚發現或者癌症特殊的生物學特性等,
這種情況在偏遠、醫療資源及經濟能力匱乏的地區非常普遍。
患者往往在發病一年內死亡, 幾乎沒有達到5年生存的可能。 這部分患者中值得注意的是有一部分是治療不足的病例, 治療不足和經濟原因有關, 但是患者對癌症治療的認識和醫生對癌症治療知識的掌握也非常關鍵。
5. 由於癌症之外的原因死亡者, 包括沒有治癒就死於其它原因, 或者治癒後過早死於其它原因的:10%
這裡面當然包括癌症併發有冠心病或者其它背景疾病死亡的, 以及心理應激過早死亡的, 甚至應該包括自殺。
那麼, 腫瘤患者該怎麼選擇治療來提高生存期?腫瘤醫生應具備怎樣的“帶瘤生存”新理念?
5年生存率30.9%
醫學界為了統計癌症病人的存活率, 採用大部分患者預後比較明確的情況作為統計指標, 這就是臨床上常說的五年生存率。 “五年生存率”即某種腫瘤經過各種綜合治療後, 生存五年以上的比例。
通常, 各種腫瘤根治術後五年內不復發, 再次復發的機會就很少了, 故常用五年生存率表示各種癌症的療效。 從資料上看, 我國癌症的整體生存率仍處於較低水準(30.9%), 與世界上發達國家的水準相差兩倍多(平均7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