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繼“多證合一、一照一碼”、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登記、企業簡易註銷等商事制度改革後, 4月28日, 深圳市市場和品質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市國家稅務局、深圳市地方稅務局聯合實施“多報合一”改革, 商事主體通過深圳市電子稅務局報送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後, 不需另行向市場監管部門報送商事主體年報, “兩報合一”在全國尚屬首例。
“多報合一”改革的核心內容是一次申報、資料共用, 即商事主體通過深圳市電子稅務局報送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後, 稅務部門根據商事主體授權將與商事主體年報相關的資料共用給市場監管部門,
近兩年來, 按照國家有關部委的部署, 各地先後實施了商事主體年報與統計、社保、海關等年報的“多報合一”。 但深圳市實施的商事主體年報與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的“多報合一”在全國尚屬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