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多了酒, 兒子突然和我理論。
我知道, 他的行徑比較古怪, 性格方面和別人的家孩子不同。
好像是我吹牛讓他不適, 他說我影響了他看電視。
我說我幾天才回一次家, 再怎麼影響最多也影響你一個小時。
為這事, 扯到別的事情上了。
他說他知道我的底, 初三念了三年, 現在最會裝, 根本看不起我這個父親。
我說, 老爸我再沒用, 起碼養了你。 你瞧不起我, 如果老爸掃大街, 或者在街上乞討, 你不會更瞧不起麼?你又有什麼資格瞧不起自己的父親?
話到激動處, 加上酒喝得差不多, 我捶了桌子:“你現在上個重點高中, 如果考上清華北大, 不就更瞧不起自己的父母?父母再無能, 起碼生了你, 養了你, 對不?一個把父母當作仇人的人, 一個忘了本、忘了根的人, 再有才華也是一坨屎!永遠不會被人賞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