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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藝中心下鄉演出期間中餐飲酒 2人酒後發生爭吵相關人員均被處理

未來網燃新聞(www.k618.cn 中央新聞網站)北京4月29日電 日前, 湖南省株洲市紀委通報了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的典型案例。 其中, 一演藝中心6人下鄉演出期間中餐飲酒, 有1人酒後和同事在公共場合發生爭吵, 相關人員均受到處理。

1.炎陵縣下村鄉原東坑村支部書記胡仰劍等人違規申報貧困戶案。 2014年以來, 下村鄉原東坑村村委違反工作紀律, 違規申報貧困戶, 導致原東坑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識別不准, 時任村支部書記胡仰劍, 村委委員陽運林、胡春玉是違規申報貧困戶的主要決策者和參與決策者, 負直接責任。 此外, 原東坑村村委還存在違反財經紀律、製作虛假資料, 套取中央財政造林補貼88800元挪作他用問題, 胡仰劍是時任村支部書記, 是主要決策者和直接經手人, 負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 2018年3月, 下村鄉黨委給予胡仰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給予胡春玉、陽運林黨內警告處分。

2.炎陵縣沔渡鎮民政辦原主任吳遠華優親厚友案。 2015年2月, 吳遠華利用其負責臨時救助工作的職務便利, 違規將未經村民民主評議、不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親屬陳某某納入救助物件名單, 致使陳某某享受臨時救助金500元。 2018年2月, 炎陵縣紀委給予吳遠華黨內警告處分。

3.茶陵縣雲陽演藝中心譚軍等6人下鄉演出期間中餐飲酒案。 2017年11月25日, 雲陽演藝中心工作人員譚光榮、譚軍、彭建剛、肖平、郭雲、周月新、彭春平、曾雪紅在湖口鎮寒江村文化扶貧、送戲下鄉演出。 上午12點左右演出完成, 雲陽演藝中心演職人員在吃工作餐的過程中, 譚軍違反工作紀律, 帶頭中餐飲酒, 彭建剛、肖平、郭雲、周月新、彭春平一起參與飲酒,

譚軍在酒後與同事曾雪紅在公共場合發生爭吵。 譚光榮身為雲陽演藝中心的負責人, 沒有及時制止飲酒以及酒後發生吵架事件, 在基層群眾當中造成不良影響, 嚴重損害了單位形象, 譚光榮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2018年3月, 茶陵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和旅遊局黨組給予譚光榮黨內警告處分, 茶陵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和旅遊局給予譚軍行政警告處分, 給予彭建剛、肖平、郭雲、周月新、彭春平、曾雪紅全域通報批評處理。

4.攸縣新市鎮羅潭村原黨支部副書記羅建安、原村秘書羅端仔、原村出納劉常華、村婦女主任劉普英違紀案。 2011年羅建安任原觀南村黨支部書記期間, 揮霍浪費公共財產, 違規發放津補貼15700元, 並從中獲得6100元,

時任觀南村出納羅端仔從中獲得2700元, 時任觀南村婦女主任劉普英從中獲得2500元;2011年至2012年, 羅潭村私設“小金庫”33584.5元, 時任羅潭村黨支部書記羅建安和時任羅潭村治調主任兼村出納羅端仔對此負有直接責任;2011年1月至2017年3月, 羅建安與羅端仔、時任羅潭村出納劉常華截留低保金212784元;2013年羅建安安排他人將10000元項目資金抵扣其承包山塘的租金;2016年羅建安收受他人兩條“和氣生財”香煙和一千元紅包禮金;2017年3月, 在羅潭村支村兩委換屆選舉期間, 羅建安、劉常華拉票賄選;2017年12月, 羅建安、劉常華在組織審查期間, 對抗組織審查。 2018年2月, 攸縣紀委給予羅建安、羅端仔開除黨籍處分;新市鎮黨委給予劉常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給予劉普英黨內警告處分。

5.株洲縣朱亭鎮原政花村、原小花村、原鳳凰村濫發津補貼案。 2015年12月至2017年1月期間, 原政花村村支兩委成員何金林、何湘平、莫桂英商議, 給村幹部及村上聘用的工作人員發放電話費補助, 共4380元;2017年1月, 原小花村村幹部鄒明文、皮忠山、何玉清、羅世平商議, 給村幹部發放燃油、電話補助, 共計3200元;2017年1月, 原鳳凰村村幹部吳建偉、何仕成、陳長清、謝豔平商議, 經時任政花村第一書記劉建軍審批同意後, 給村幹部發放燃油、電話補助, 共計4000元, 劉建軍本人未在村上違規領取津補貼。 2018年3月, 株洲縣紀委給予何金林、何湘平、莫桂英、鄒明文、何玉清、羅世平、吳建偉、何仕成、陳長清、謝豔平黨內警告處分, 免予劉建軍黨紀處分, 對皮忠山進行批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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