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蘇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成功破獲了
涉案價值1100余萬元的特大生產銷售假藥案!
蘇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抽調了70餘名警力,
這個千萬級別的制售假藥團夥
究竟是怎麼露出馬腳的呢?
原來,
這一切竟是從一個簡單的報案線索開始的……
↓↓↓
因為舉報人同時提供了微商在相城區郵寄假藥的位址, 因此, 這條消息引起了相城分局的高度重視。
那麼, 打造出如此龐大的
千萬級制假售假團夥的領頭人,
到底是一位怎樣的“高人”呢?
事實上!
這個團夥領頭人顏某某,
文化水準並不高,
但就有著極其強大的“商業頭腦”及組織能力。
為了賺錢, 他盯上了周圍一群有疑難雜症難以根治的人。 據他供述, 這些人容易病急亂投醫, 而醫學界暫時又未能研發出徹底根治的藥物, 因此這就給了他可乘之機——自己“研發”藥物後誇大療效坑蒙消費者。
誰都沒有想到,
當假藥配上了“微商”平臺,
卻意外變成了“賺錢機器”。
2015年3月, 已經嘗到甜頭, 不滿足單幹的顏某某甚至租起了辦公室和倉庫, 組建了自己的公司和客服代聊團夥!
這樣“公司化”的運作, 逐漸擴張的“保健產品”種類,
不僅如此, 為徹底打消顧客疑慮, 顏某某卻玩起了高科技手段。
他為了在銷售的時候“規避”法律, 花錢請人設計了專門的包裝盒, 並專門讓人設計了假的防偽標記和防偽網站,在網站後臺將防虛擬碼與對應的產品相關聯。
經瞭解,顏某某所制售的假藥,每盒成本大都在十幾元,但在網路上銷售的價格則高達數百元,其利潤高達數倍至數十倍,令人觸目驚心。
自顏某某公司成立兩年零十一個月以來,記錄在案的假藥銷售額高達上千萬元,顏某某從中獲取了高額的違法收入,儼然成為了一名“大老闆”。
當然,如此喪心病狂的行徑,
終究還是露出了馬腳,
讓相城分局的民警抓了個正著!
據瞭解,
涉案43名犯罪嫌疑人均被抓獲,
共計銷售金額近一千余萬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顏某某三兄弟、
紀某某、趙某、王某等35人因涉嫌生產、
銷售假藥被刑事拘留。
然而,
微商賣假,幾乎全國各地都有發生
↓
我們除了不能隨便買,
也不能在朋友圈隨便賣!
這些事項你一定要牢記!
彩票、香煙不能賣!
朋友圈代購彩票存在著眾多風險,首先彩票在我國是特許發行銷售的,需要合法的機構和人員。其次,站在法律的角度,代購雙方假如僅為口頭約定,當一方違約時另一方很難找到證據維權從而產生糾紛。
朋友圈賣煙,根據我國《煙草專賣法》等規定,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制度,任何企業或者個人要想銷售煙草製品,都需要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通過資訊網路銷售煙草專賣品。如果沒有專賣許可,銷售香煙嚴重的可能會涉嫌非法經營罪。
減肥藥、美瞳不能賣
朋友圈賣減肥藥,作為銷售者,要取得從事銷售商品的許可證,如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否則可能涉嫌違法。
美瞳由於直接接觸角膜,按照風險類別較高的第三類醫療器械進行管理,在上市前需要通過安全性、有效性的評價,獲得醫療器械註冊證後方可生產、銷售和使用。經營的商家必須取得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而朋友圈以個人名義銷售美瞳是無法獲得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的。
高仿貨不能賣
雖然朋友圈大多只是熟人交流的圈子,但也有其傳播和影響的範圍,通過微信好友轉發進行推廣經營。在朋友圈賣假貨,有可能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發言不可任性!
微信朋友圈作為一個社交平臺,同時屬於公共空間,發朋友圈辱駡、誹謗他人或者造謠,對他人或社會造成一定影響的,屬於法律所禁止的行為。
不要以為網路是法外之地,在朋友圈發言不當,同樣有可能違反《民法通則》、《行政法》、《刑法》的相關規定,要受到法律的治裁。
一個和諧,富有正能量的朋友圈
是需要大家一起“經營”的
而這些把別人的信任
當做自己賺錢砝碼的微商
應當繩之於法
並專門讓人設計了假的防偽標記和防偽網站,在網站後臺將防虛擬碼與對應的產品相關聯。經瞭解,顏某某所制售的假藥,每盒成本大都在十幾元,但在網路上銷售的價格則高達數百元,其利潤高達數倍至數十倍,令人觸目驚心。
自顏某某公司成立兩年零十一個月以來,記錄在案的假藥銷售額高達上千萬元,顏某某從中獲取了高額的違法收入,儼然成為了一名“大老闆”。
當然,如此喪心病狂的行徑,
終究還是露出了馬腳,
讓相城分局的民警抓了個正著!
據瞭解,
涉案43名犯罪嫌疑人均被抓獲,
共計銷售金額近一千余萬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顏某某三兄弟、
紀某某、趙某、王某等35人因涉嫌生產、
銷售假藥被刑事拘留。
然而,
微商賣假,幾乎全國各地都有發生
↓
我們除了不能隨便買,
也不能在朋友圈隨便賣!
這些事項你一定要牢記!
彩票、香煙不能賣!
朋友圈代購彩票存在著眾多風險,首先彩票在我國是特許發行銷售的,需要合法的機構和人員。其次,站在法律的角度,代購雙方假如僅為口頭約定,當一方違約時另一方很難找到證據維權從而產生糾紛。
朋友圈賣煙,根據我國《煙草專賣法》等規定,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制度,任何企業或者個人要想銷售煙草製品,都需要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通過資訊網路銷售煙草專賣品。如果沒有專賣許可,銷售香煙嚴重的可能會涉嫌非法經營罪。
減肥藥、美瞳不能賣
朋友圈賣減肥藥,作為銷售者,要取得從事銷售商品的許可證,如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否則可能涉嫌違法。
美瞳由於直接接觸角膜,按照風險類別較高的第三類醫療器械進行管理,在上市前需要通過安全性、有效性的評價,獲得醫療器械註冊證後方可生產、銷售和使用。經營的商家必須取得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而朋友圈以個人名義銷售美瞳是無法獲得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的。
高仿貨不能賣
雖然朋友圈大多只是熟人交流的圈子,但也有其傳播和影響的範圍,通過微信好友轉發進行推廣經營。在朋友圈賣假貨,有可能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發言不可任性!
微信朋友圈作為一個社交平臺,同時屬於公共空間,發朋友圈辱駡、誹謗他人或者造謠,對他人或社會造成一定影響的,屬於法律所禁止的行為。
不要以為網路是法外之地,在朋友圈發言不當,同樣有可能違反《民法通則》、《行政法》、《刑法》的相關規定,要受到法律的治裁。
一個和諧,富有正能量的朋友圈
是需要大家一起“經營”的
而這些把別人的信任
當做自己賺錢砝碼的微商
應當繩之於法